突然发现当傻瓜好,空空的大脑做着最基本的事,无忧无虑,没烦没恼。特别是最近的我,头快痛死了,失眠加工作累,看来,老天是要拍一场现实版的烈火金刚了。
总是努力的做着自己的工作,一直没把累当回事,但自从遇到了她,那个杀人于无形的“恶魔”之后,我的日子就开始论秒,现在才理解斯坦哥相对论的皮毛!古有灰姑娘,今有我彩虹(对不起,我是男的),姑娘注定不会太顺利呀,就是通往成功道路上的过程让人心力交瘁,双目无神,思维迟钝。喜努无常,于是被同事们授名于傻子。
可是我名不副实呀!智商超过70的我虽也不高,应属于过渡价段,偶尔傻一下也感觉一下痴人的思想,原来所谓的傻子,就是一根筋----大脑一根筋。也就是正常人所说的执着(只求不要引起公奋)。
这有什么不好呢?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别看平时我们疯癫多动,但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总有一个梦想,那就是飞翔,每个人傻子都有,包括我!所以我被曰成傻子,证据确凿,无可抵赖。载入户籍,流芳百世。终于为我们傻子争了一口气了,唉不对呀,傻子会争气吗?看来我的智商还在六十以上,半个半个而已。
又开始犯傻了,因为在想一个人,一直在想!请叫我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