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徐州建筑工程学院雷雨话剧社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示遗憾和强烈谴责!
2004年12月24日、25日,徐州各大高校联合新年晚会分别在中国矿业大学和徐州师范大学举行盛大演出。演出由各高校选派节目共同组成。其中,徐州建筑工程学院选送的小品《种钱包》(该校雷雨话剧社表演)剧本系本人所作,该校未经本人同意竟私自排练和上演该小品,严重侵犯了本人的著作权。
小品《种钱包》创作于2002年4月,并授权徐州师范大学原创剧社享有演出权。该小品首次演出于2004年6月徐州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主办的校“学生通讯宣传工作年度表彰文艺晚会”上,第二次演出于2004年9月徐州师范大学生物系主办的“庆国庆·贺中秋·迎新生军民联欢会”上。此后再无上演。
时隔2年,这个小品居然成为徐州建筑学院雷雨话剧社的得意作品,我感到纳闷和不解。在演出节目单与演出过程中,演出者甚至没有用任何方式署名作者,这不能不让我感到气愤!
希望徐州建筑工程学院雷雨话剧社能够严肃审视自己的行为,将这种不劳而获的陋习抛弃。我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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