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计划书 [打印本页]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3 21:43
标题: 计划书

这几天又对论坛的一些小问题做了一下统计

1,关于论坛发贴的等级问题

是不是2000多贴就级满该改一下

我想等级最高应该是10000贴,而不是2000贴

建议使用星星(大部分论坛里都见到的)

等级的计算公式如下:

已知:1颗星:100贴=a1;2颗星:200贴=a2;3颗星:500贴=a3。

a2-a1=a3-a2=200

10颗星满=8200贴(级满)

10000贴=SUPPERMAX(贴会继续涨)

关于声望问题,是否建议用贴换取声望。1000贴=1点声望

用自己积累的声望可以换取一定的称谓:

1点声望=初级会员;2点声望=中级会员;3点声望=高级会员。

5点声望=贵宾;5点声望以上可以申请斑竹,换而言之,5000贴才有资格申请。

城主应该是10点声望(MAX)。

PS:这样灌擦有激情呀!~~~~~

*^-^*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3 21:45
HOHO,自己先顶先!~
作者: 小亮    时间: 05-2-3 21:50

朋友!顶!


作者: 可乐无限    时间: 05-2-3 21:52

论坛的这些东西已经老掉牙了,早就该换了。

这几天就处理。

多谢!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3 21:56

谢谢城主,这只是一个开头

我会把我的经验带到这里的!


作者: 小亮    时间: 05-2-3 21:59
嘿嘿~~恭喜恭喜,哥们儿在乐城第一个精华帖子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3 22:05
色一!(上海话)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3 22:08

这里是一个家,大家都有义务努力把她办好!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3 22:40

补充一下等级公式:

→(A4-A3)-(A3-A2)=200

→(An-An-i)-(An-i-An-2)=200

→2An-1=An+An-2-200

→An=2An-i-2An-2+200 (n>=3) n→Z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3 22:42

i=1

2→N-2


作者: 小孩儿    时间: 05-2-3 23:25
以下是引用梦醒在黄昏在2005-2-3 21:43:30的发言:

5点声望=贵宾;5点声望以上可以申请斑竹,换而言之,5000贴才有资格申请。

斑竹不一定要发帖量高啊,这得埋没多少人才啊


作者: 小亮    时间: 05-2-4 20:13

呵呵~~

不支持……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4 20:18
以下是引用小孩儿在2005-2-3 23:25:29的发言:

斑竹不一定要发帖量高啊,这得埋没多少人才啊

你没有足够的在线时间当然不行了塞!

学过经济没有??


作者: 小孩儿    时间: 05-2-5 17:32
以下是引用梦醒在黄昏在2005-2-4 20:18:09的发言:

你没有足够的在线时间当然不行了塞!

学过经济没有??

足够的在线时间不代表足够的发帖量,你不能否认有能力又喜欢潜水的斑竹存在是吧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5 19:40

这是当然

有一个前提,你来这里的动机是什么?

发呆?

还是做网络按全维护?

这不是你干的事,因为不在一个城市,这些忙想帮都帮不上

斑竹的职责是什么?前提当然是维护论坛次序,监督论坛居民

当然,发帖量只是考察一个人在线时间和对论坛的了解

那你还有什么好的办法?你不可能说:喂,把你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的毕业证,国家计算机等级证,有原论坛工作经验证明

全都发到上面来吧,这不太现实.对吧

如果以前我的帖子说到有不合理或者有恶意的地方,我诚意的表示道歉.

现在来说,5000帖,根本不可能,这里拥有5000帖的人估计不超过5个人,

我提出的建议只是一个发展方向而已,以前的斑竹还是斑竹,以前的贵宾还是贵宾,你们对论坛的贡献都是大家能看到的

最后说明,这只是一个计划书,是一个建议,不是已经被采纳的公告,谢谢!


作者: 小孩儿    时间: 05-2-5 21:53
搂主不好惹……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6 17:26
斑竹不是每天上来发发帖,回回帖就每个月拿工资的
作者: 玖_羽    时间: 05-2-6 18:05
楼主你学过经济没有……
作者: 蛐蛐    时间: 05-2-6 19:36
以下是引用梦醒在黄昏在2005-2-3 22:40:15的发言:

补充一下等级公式:

→(A4-A3)-(A3-A2)=200

→(An-An-i)-(An-i-An-2)=200

→2An-1=An+An-2-200

→An=2An-i-2An-2+200 (n>=3) n→Z

汗.....等差公式数列我那里有一大堆一大堆呢.....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7 11:07

这个只有用等差

要用线形或者离散,这里又有多少人看的懂啊?

我的选修是经济,学的不全面,请多指教

还有就是,HTML,我学的也不全。。。。。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7 11:10

如果我说话冒犯了大家,请求你们的原谅

我说话很直,不好意思啊


作者: 小亮    时间: 05-2-7 13:04

现在支持了~~

嘿嘿……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9 20:07
呵呵
作者: 小亮    时间: 05-2-9 23:44
继续计划吧!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12 00:32
就到这里了,没有前途
作者: 小亮    时间: 05-2-12 00:53
倒!可惜了~~
作者: 梦醒在黄昏    时间: 05-2-13 14:09
呵呵,很高兴能采纳我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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