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给可乐看一些东西 [打印本页]

作者: 光速拖拉机    时间: 05-8-28 21:34
标题: 给可乐看一些东西

郑坛闹翻了天,老郑亲自出马,对可乐口诛笔伐,引起1一帮子亢奋的粉丝骂声一片,我摘取了一些老郑的马甲的发言,很能代表老郑的心态。需要注意的是,老郑居然给《仇象》等篇名注册了,受法律保护,这种事真是童话。如此说来,可能同名也涉及法律纠纷了。可乐先看看再说:

袁猎猎:
一个号称骨灰级郑迷的人,和老大翻脸后,故意以《仇象》的篇名写成小说,刊登在一本名为《男生女生》2005年5期的刊物上。展示了他丑恶的心态。确实令人作呕。人渣。

yuan:

不敢相信,地痞呀。这回彻底身败名裂了。

红薯:

署名潘亮。原来在这里叫可乐无限
不稀奇,此人接触老大的目的只有一个:搭车。
搭不成了,就盗。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他不会有出息。
这不是光明正大的人做的事。

老汽车:

可乐无限这回丢人丢大发了,他怎么能用《仇象》的篇名呢?这回他真栽了。出师未捷身先死。文学梦断送了。以老大在文学界的影响,所有少儿社的头都是老大的哥们姐们,可乐干这种事,是傻到家了。作为出版社的编辑,最讨厌这种作者。一传十,十传百。他就完了。
老大的20部长篇小说的书名,都在新闻出版部门备了案,《仇象》《迷图》《反动人》的书号早就有了,中国版本图书馆的序列号也备案了。可乐不是往枪口上撞吗?初学写作的人,只要背上抄袭盗用的名声,就翻不了身了。傻比。
老大第一次见他就对身边的人说:“此人做人没有底线,只要需要,他能杀自己的亲爹。”我还不信。现在彻底信了。他做人确实没有底线。前天出版社的人都在谈论这件事,一致痛斥。还有人提议给丫报出版局备案。现在出版局有了抄袭者盗用者黑名单数据库,信息全国出版社共享。


作者: 荩予    时间: 05-8-28 22:18
说实话,老郑的抽象没有出版(还不知道有没有)就不能意味着侵权,而且有点太绝对化了
作者: 云之鸟    时间: 05-8-28 22:19
真的注册了??
作者: 琦际德德    时间: 05-8-28 22:20
怎么...这样...
作者: 琦际德德    时间: 05-8-28 22:27
太过分了吧...
作者: 辛巴    时间: 05-8-28 22:43

《鬼车》是卫斯理的一本科幻小说,是不是意味着郑渊洁侵权呢?

照此下去,我严重怀疑郑渊洁会不允许别人使用他作品中使用过的每一个字


作者: 可乐无限    时间: 05-8-28 22:49

红薯:
署名潘亮。原来在这里叫可乐无限
不稀奇,此人接触老大的目的只有一个:搭车。
搭不成了,就盗。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他不会有出息。
这不是光明正大的人做的事。

原来当年我冒着无法通过毕业考试的危险,借钱两度去北京,竟然是这等用心!用心险恶啊!


作者: 辛巴    时间: 05-8-28 22:51

他可以剽窃“画说郑渊洁”的构思,出版《补画郑渊洁》

可乐为什么就不能写《仇象》!


作者: 荩予    时间: 05-8-28 22:54
可乐把那个画说郑渊洁先注册了再说,呵呵
作者: 琦际德德    时间: 05-8-28 23:01
可乐是最好的!!!
作者: 小亮    时间: 05-8-29 00:10
真的是太过分了!
作者: 珠珠    时间: 05-8-29 09:48

~~~~

他们还要干吗


作者: 茫茫    时间: 05-8-29 10:00

太过分了!!!!!

怎么这样啊~


作者: 哈拉    时间: 05-8-29 12:45

老谢,这真是老郑说的?!这些人渣才能说出的话……老郑说的?

老郑是不是已经知道有乐城人识破了他的马甲身份,所以故意说这些话刺激可乐,以达到让可乐精神分裂的目的?

至于注册《仇象》的事,我不太相信。难道老郑事先就知道有人将会写《仇象》发表,就注册了《仇象》布好陷阱等人家往下跳?不可能吧?这种事应该只有罗琳才会做,盗用《哈利》名字的盗版书很多,《仇象》好象还没有《哈利》那么大的影响力吧?老郑真会注册?是不是老郑故意这么说,目的还是刺激可乐?还有,如果这样也算侵权,我随便注册个篇名,人家写了和我的篇名恰好一样的东西发表,就侵权了?

我真的不敢相信老郑会真心说这些人渣话,即使他做过一些事情。

或者,这根本就不是老郑说的,只是某些真正人渣盗用老郑名字说的话。


作者: 光速拖拉机    时间: 05-8-29 13:03

如果你有郑坛书友会ID的话,可以自己去看看,跟文化大革命一样热闹。

不能100%说这就是老郑写的,但最少他是默许的,因为“郑渊洁”这个ID已经不再发言了,只有yuan、袁猎猎、老汽车、机器猴等ID轮番轰炸可乐。更搞笑的是其中不少ID的书友会号码是一样的,我们知道一般的会员是不可能用两个ID发言的,除了老郑的工作人员可以做,只剩下老郑自己了。而且有当事人已经证实,其中一个号码本来是他的,但现在被封掉了,而且还有人拿这个号码继续发言谩骂,不斩尽杀绝不罢休。


作者: 可乐无限    时间: 05-8-29 13:24
红薯这个在724期间才冒出来的无头新人,居然对发生在724之前的乐城两次前往北京的事情了如指掌,要知道,很多人正在努力把那些事情遗忘。由此可见,其马甲身份再次暴露无遗!
作者: 哈拉    时间: 05-8-29 13:27

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否则我绝不会去那里。能把全世界的人渣聚在一坛,老郑真有本事。

我不太明白老郑在一个外人进不去的坛子里骂些什么,骂给谁看。还有那些书友,他们对可乐有多大的怨恨。


作者: 茫茫    时间: 05-8-29 21:03

昏迷~~我实在不解怎么老郑成那样了 跟以前判若两人啊

犯得着吗? 难不成以后我们只要把仇和象两字放在一起

就侵权了??真的想不通~~~~~~~


作者: 年华    时间: 05-8-29 21:13

愤怒!!!!一个堕落的人!!!他才最最需要改造心灵了!!!!

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文盲!!一个自以为是的芙蓉姐姐!!!心胸狭窄!!!


作者: 荩予    时间: 05-8-29 22:08
都消消火,爬的越高的人就越害怕掉下来.我对这种事都已经麻木了,昨天逛了郑坛,走马观花看他们闹不是象一场自娱自乐的演出?
作者: 云之鸟    时间: 05-8-30 21:02

不要去理他们了,他们不敢把这贴贴到这里,我们也不要去看……

逗自己玩去吧


作者: 蓝蓝月亮    时间: 05-9-2 16:59

同名字的文章多了去了!!!!如果连名字都有版权。。那么以后书不就越来越少了。我汗死!!

永远支持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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