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抽象”事件的最新跟贴 [打印本页]

作者: 光速拖拉机    时间: 05-8-29 12:55
标题: 关于“抽象”事件的最新跟贴
不好意思,因为所谓的老大的那两个字的书名其他人都不能写,只能写“抽象”了。下面是“老大”本人发的贴“一个龌龊小人”的最新跟贴,而且也是马甲写的。

作者: 辛巴    时间: 05-8-29 13:32

真是有意思,剽窃?抄袭?

《鬼车》最先是卫斯理的书名,这么说郑渊洁也剽窃也抄袭了?

我回家赶紧查查《郑渊洁童话全集》的目录,看看还有什么与以前的名著重名。

我认为可乐完全有必要以诽谤罪将这些人诉诸法律。


作者: 哈拉    时间: 05-8-29 16:19
辛巴,开始我也这么想,后来注意到老郑居然给《仇象》篇名申请了专利。
作者: 哈拉    时间: 05-8-29 16:25
另外,老谢,以后最好不要再转这些东西,省得老Z咬不着可乐拿你出气,说你未经授权擅自转贴书友会会员原创作品。
作者: 辛巴    时间: 05-8-29 17:36
他说申请专利就申请了?是不是专利到国家版权局网站上去查查吧!
作者: 光速拖拉机    时间: 05-8-29 21:17
以下是引用哈拉在2005-8-29 16:25:58的发言:
另外,老谢,以后最好不要再转这些东西,省得老Z咬不着可乐拿你出气,说你未经授权擅自转贴书友会会员原创作品。

这个,是郑坛的某粉丝气呼呼地要求我“转告”可乐的,我只是客观地转述,希望事态有个良好的发展。不过,以后我也懒得转了。该怎么办,他们清楚。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作者: AK47    时间: 05-8-30 15:42

书名还有专利,靠!这个世界相当乱!


作者: 可乐无限    时间: 05-8-30 18:25
“老干妈”就是专利,可如果有人写一篇《老干妈》,就算是侵犯版权了吗?
作者: 云之鸟    时间: 05-8-30 20:48
为什么我们这边放假没事人也挺多,却没有生非???
作者: 蓝蓝月亮    时间: 05-9-2 17:05
以下是引用可乐无限在2005-8-30 18:25:22的发言:
“老干妈”就是专利,可如果有人写一篇《老干妈》,就算是侵犯版权了吗?

就是!!

我们不能忍气吞声。。

永远支持可乐


作者: 木塔塔    时间: 07-12-24 01:46

奇文共赏,匪夷所思






欢迎光临 (http://tonghuar.com/)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