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学生与食堂签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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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追风女孩
时间:
07-7-10 19:40
标题:
中学生与食堂签的协议
甲方:xx中学全体学生 乙方:学校食堂全体职工
本协议双方本着互相谅解、互相尊重的原则(即食堂工作人员谅解学生的行为;学生尊重和适应厨师的手艺)
乙方(即厨师应该做到以下条款):
no.1 油炸糕、馅饼等食物的直径必须超过5厘米;
no.2 包子陷儿里出现“小强”(学名苍蝇)的次数,平均每周不得超过三次;
no.3 肉菜里边肉的含量必须超过百分之五,米饭里边沙子的含量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
no.4 一些家常菜必须标明名称,或至少能够使十个以上同学辨认出菜里的物质成分;
no.5 馒头和花卷必须保证是完整的,至少不能被其他人咬过或遗留下啮齿类动物的牙印;
no.6 盛饭时不准依据女同学的相貌决定给饭的数量;
no.7 每次饭菜出锅后,厨师应当着至少十个以上同学的面亲自品尝,如果在嘴里咀嚼的时间超过10秒钟,才可以供全体学生食用。
作者:
拾回耀眼煙火
时间:
13-5-1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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