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对最近两天发生事情的一些看法:我们的确有错,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先快快改正 [打印本页]

作者: 成就明天    时间: 04-7-26 18:34
标题: 我对最近两天发生事情的一些看法:我们的确有错,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先快快改正

首先要承认的是,如果老郑没有说过“乐城是读者的家”这样的话,那么可乐做的那个FLASH的确不对,这一点我们先要认识到。

在郑坛上的那一段话,我判断应该是老郑本人说的,原因有三:

1.1号会员卡的确是老郑用的,之前老郑也也多次用这个账号登陆郑坛与我们交流。

2.郑坛使用的是实名制,一张读书卡对应一个读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卡号,不可能有人可以随意注册到老郑一直用的1号卡。

3.管理员今天下午一直在线,并且发了几张贴。如果他发现有人非法发贴,肯定会制止。

而且,老郑以违约为代价做出了很多重大决定,包括停止发表《小汽车和小兰》、《郑渊洁日记1971—2003》、《皮皮鲁和419宗罪》、《罗克为什么不是狼心狗肺》、《仇象》、《第一次和读者相聚央视》、《我比我爸大两岁》、《第一次和读者相聚央视》。这更说明了老郑对这件事情态度。

我认为,目前我们急需要做的就是先检查自己的错误,尽快改正,并且公开道歉,尽可能把损失降到最小。

老郑真的生气了,唉,我们的错!

老郑,对不起,只希望你能健康,不要伤了身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26 18:34:43编辑过]

作者: 成就明天    时间: 04-7-26 20:22

看到大家都在支持乐城、可乐也在郑坛上公开说话承认错误,很感动:为大家的团结和可乐的勇敢。

管理员的话说得对:“苍蝇不钉无缝的蛋”。这次乐城之所以会被小人陷害,我们首先应该先在自己身上找原因,毕竟我们有做的不对的地方。

这是一次教训,就像老郑所说:“不吃亏的人绝对占不到便宜”。一切都是辩证的,通过这次教训我们学到了很多,我们会更加完善自己,让小人们无机可乘。

还有就是希望老郑可以和可乐好好沟通一下,把这件事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


作者: 哈拉    时间: 04-7-26 22:10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老郑停止发表《小汽车和小兰》《郑渊洁日记1971—2003》《皮皮鲁和419宗罪》《罗克为什么不是狼心狗肺》《仇象》《第一次和读者相聚央视》《我比我爸大两岁》等就是因为可乐那个FLASH动画?

我的看法跟楼主恰恰相反。


作者: JORDAN    时间: 04-7-26 22:12
不了解事情就不要乱说话
作者: 可乐无限    时间: 04-7-26 22:16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也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也好。反正他们是苍蝇。
作者: 可乐无限    时间: 04-7-26 22:22

我承认我做错了,但是我对天发誓我不是故意的。

我会故意侵权?我会故意惹老郑生气?我会故意做丧尽天良的事情?我巴结老郑还来不及呢!

怎么在他们眼里我就成了撒旦,就成了恶魔,就成了无恶不作的坏蛋?


作者: 成就明天    时间: 04-7-27 08:03

可乐,我们当然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我们都一样的爱老郑。

刚才翻了一下乐城的帖子,大家都很气愤,因为小人在这次事件中的挑拨。很多人站出来说乐城无罪,因为大家都爱乐城,对乐城的感情很深。

老郑在郑坛上的那一段话中说在他出门当兵前,老老郑就教育他说遇到问题一定要自先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实在找不到再到别人身上去找,这句话让他受用了大半辈子。他说这句话的目的,我认为就是在告诉我们不要紧盯着那些乘机挑拨关系的人,而是先要做好自己,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自己有错千万不能怪别人。

自从别人指出我们的做法不妥之后,咱们没有及时改正,反而去和别人争论,这是最让老郑伤心的。毕竟他之前是信任我们的,希望我们能在维权方面也带个好头。

至于有人说这次老郑在郑坛的表态是管理员或者书友会工作人员所为,我认为可能性不大,原因有二:1.如果是管理员或者黑客所为,亚旗应该会出来帮忙的吧?2.管理员自己应该清楚,如果自己冒充老郑发布信息,结果肯定是自己倒霉,老郑肯定会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到底,到时候判刑都是有可能的。

咱们接受现实吧,先认真把我们自己做好才是最重要的!千万不要都到了这个时候还总在强调是被小人陷害什么的,那样老郑只会更失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27 8:15:25编辑过]

作者: 哈拉    时间: 04-7-27 11:31
真不懂老郑失望什么,如果有意见大可在5月4号那天跟可乐和罗克见面时提出来嘛!
作者: AK47    时间: 04-7-27 18:45

把个人意见当作乐城这个集体的观点,以此诋毁乐城,这不是小人行为是什么?乐城被人利用,这就是利用的方法之一!


作者: 成就明天    时间: 04-7-27 19:18
以下是引用哈拉在2004-7-27 11:31:42的发言: 真不懂老郑失望什么,如果有意见大可在5月4号那天跟可乐和罗克见面时提出来嘛!

与老郑见面在先,我们制做图片在后~

所以老郑昨天在郑坛的帖子中提到“都见过面了,使用我的名义发话,怎么就不能打个招呼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27 19:20:29编辑过]

作者: AK47    时间: 04-7-27 19:23
以下是引用成就明天在2004-7-27 19:18:25的发言:

所以老郑昨天在郑坛的帖子中提到“都见过面了,使用我的名义发话,怎么就不能打个招呼呢?”

老郑要是早说这句话,哪来的这么多事?


作者: 成就明天    时间: 04-7-27 19:26
以下是引用AK47在2004-7-27 18:45:02的发言:

把个人意见当作乐城这个集体的观点,以此诋毁乐城,这不是小人行为是什么?乐城被人利用,这就是利用的方法之一!

这不是个人意见,我们的确有侵权的问题。大家认为这无所谓是因为大家都不懂法,他提出来是因为他懂法而且利用了大家的无知。法律不会因为我们不了解它就宽恕我们,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本来就有错,能怪谁呢?按照老郑在郑坛中说的来做吧:“我当兵时离家的前一个晚上,我爸告诉我:遇到事,先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一寸一寸地找。确实找不到了,再去别人身上找。千万不要反着来。”


作者: 成就明天    时间: 04-7-27 19:31
以下是引用AK47在2004-7-27 19:23:21的发言:

老郑要是早说这句话,哪来的这么多事?

老郑在郑坛的跟贴中说明了这个问题的,他说如果没人提出质疑,他不会过问这件事,但是心里很不舒服。

这可能和老郑的性格有关吧。但他绝对没有错呀!错是在我们的呀!错误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因为别人暂时没有提出来我们就说我们没有错呀。


作者: AK47    时间: 04-7-28 19:56

既然楼主口口声声说别人不懂法~~~

问:老郑被侵犯了哪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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