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新办真幽默啊! [打印本页]

作者: 可乐无限    时间: 10-6-10 00:38
标题: 国新办真幽默啊!

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

中国的网站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2亿个博客用户,据抽样统计,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

——摘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


第一道数学题:

每个论坛每天的发帖量 : 300万条帖子 / 100万个论坛 = 3贴

第二道数学题:

假定博客用户数量等于网民数量(实际上后者数量要大于前者),那么
2.2亿个博客用户 × 66%的活跃网民 = 1.452亿个活跃网民
怎样才能称之为活跃网民?每10天发表一条言论这个标准不为过吧?
那么每天发帖量应该是:1.452亿 / 10 = 1452万
可白皮书中说只有300万条言论。
1452万 - 300万 = 1152万。
这1152万条言论哪里去了?
结论:被和谐了。
和谐率:1152万 / 1452万 = 79%

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
作者: 一根筷子    时间: 10-6-10 08:38
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

这只是句客套话,不必当真。
作者: 白鹭立雪    时间: 10-6-10 09:29
我给你客气一下 ~~~`
作者: 白鹭立雪    时间: 10-6-10 09:29
我给你客气一下 ~~~`
作者: 美咲    时间: 10-6-11 09:32
落落水一下就满了···
作者: ajinger    时间: 10-6-11 21:47
话说言论自由是公民滴基本权利。。。。。。。
作者: Clayderman    时间: 10-6-13 23:32
言论自由是公民滴基本权利,和谐帖子是国家滴基本权利
作者: 云不会哭    时间: 10-6-14 14:20
这个帐算不清的,网络上有不计其数个死博、死空间、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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