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共赏,匪夷所思 |
以下是引用可乐无限在2005-8-30 18:25:22的发言:
“老干妈”就是专利,可如果有人写一篇《老干妈》,就算是侵犯版权了吗? 就是!!
我们不能忍气吞声。。
永远支持可乐 |
为什么我们这边放假没事人也挺多,却没有生非??? |
“老干妈”就是专利,可如果有人写一篇《老干妈》,就算是侵犯版权了吗? |
书名还有专利,靠!这个世界相当乱! |
以下是引用哈拉在2005-8-29 16:25:58的发言:
另外,老谢,以后最好不要再转这些东西,省得老Z咬不着可乐拿你出气,说你未经授权擅自转贴书友会会员原创作品。 这个,是郑坛的某粉丝气呼呼地要求我“转告”可乐的,我只是客观地转述,希望事态有个良好的发展。不过,以后我也懒得转了。该怎么办,他们清楚。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
他说申请专利就申请了?是不是专利到国家版权局网站上去查查吧! |
另外,老谢,以后最好不要再转这些东西,省得老Z咬不着可乐拿你出气,说你未经授权擅自转贴书友会会员原创作品。 |
辛巴,开始我也这么想,后来注意到老郑居然给《仇象》篇名申请了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