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作者为郑渊洁。原文链接。由于本文最后一句话“欢迎媒体和网站广为宣传。建议使用通栏标题。”我们遵从作者意愿,从而全文转载了本文。
2006年5月8日,我应邀到成都一所小学讲课。我到成都后,想起刚认识不久只见过一次的杨红樱在成都,我就邀请她和我一起前往那所学校。在学校讲课时,从小养成自嘲习惯的我对学生们说,我对身边这位杨阿姨甘拜下风。
15天后,《成都商报》出现了对杨红樱的整版人物专访,通栏标题是:
《杨红樱:让童话大王甘拜下风的女人》
http://hk.cnmdb.com/newsent/20060524/692665
很快,类似标题或内容的文章铺天盖地:
http://www.wxetv.com/ReadNews.asp?NewsID=1218
http://ent.newssc.org/system/2006/05/24/000125995_01.shtml
那些天,不断有朋友问我,你真的对杨红樱说过甘拜下风?我苦笑着点头。
读小学四年级时,因和一位同班的朋友分手导致我颇苦恼。那天晚上父亲郑洪升对我说的话影响了我一生,他说:和朋友在一起要多自嘲,少自夸。父亲还说,自嘲是自信的表现,自夸是自卑的表现。
我有疑问:如果我对朋友说,我不如你。他就到处说,郑渊洁自己都说了他不如我。我怎么办?
父亲说:这样的朋友不是真朋友,可以中止当朋友。对其敬而远之就行了。父亲还说,和朋友相处时自嘲,你会发现朋友的质量越来越高。和质量高的朋友相处,能近朱者赤。
父亲说得还真对。从那以后,我和朋友在一起,都是自嘲。不适应我自嘲或者拿我的自嘲说事的人,都被我“解聘”出朋友序列。果然我的朋友质量越来越高,包括成年后。
我拜读了崔永元的《不过如此》后,我多次对崔永元说:“你如果写书,我就没饭吃了。”崔永元从来没有将我的这句话引用给别人,更别说引用给媒体了。
我数次对海岩说:“你从来不签售,书却卖得比我多。”海岩从未转述过我这句话。
我和苏童参加朋友刘健屏公子的婚礼,我出任证婚人。主持人让我和苏童在婚礼背板上签名留念,主持人将签字笔先递给我,我让苏童先签,苏童不肯,我说:“在文学创作上,我和你比是小巫见大巫。”日后,南京的报纸上并未出现《苏童:让郑渊洁小巫见大巫的男人》的人物专访。
姚晨拍完《潜伏》后做客皮皮鲁讲堂。我对姚晨说:“你是我最欣赏的女演员。我在电视剧《让爱化作珍珠雨》里客串角色后,才知道当演员很难,当我拍戏老恩机时就想,在剧组,我给姚晨当场记打板都不够格。”《潜伏》火了后,没见娱记以此为题写文章《姚晨:童话大王给她打板都不够格的女演员》。
奥运射击冠军张山到皮皮鲁讲堂和我的弟子零距离接触时,我对她说:“我捕捉生活的能力和你捕捉目标的能力相比,连百万分之一都达不到。”之后未见成都(张山居住地)的报纸出现《张山:捕捉能力比郑渊洁强百万倍的女人》之类的文章。
这些朋友质量真高。
从那以后,我对杨红樱就敬而远之了。
大约是2007年11月,有朋友告诉我,《金陵晚报》有文章说杨红樱的《马小跳》涉嫌抄袭瑞典女作家林格仑的《淘气包埃米尔》,她告了《金陵晚报》。朋友问我对此事的看法。我说我没看过她的作品,也没看过林格仑的作品。但是既然她都提起诉讼了,应该说明她没抄袭。
不同的作家之间的写作有时会撞车。撞车和抄袭不是一回事。
最近,我获悉杨红樱花26万元请律师,状告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未经她授权使用她的作品,索赔302万元。2009年6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红樱败诉。除了26万元律师费,她还要承担3万多元的诉讼费用,加起来有29万多元。法院认定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未侵权,她和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有正式出版授权合同,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并未违反该合同,而且案发前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已经向她支付过该书的版税,她也签收了。由此法院判决杨红樱败诉。
现在,我真的对她甘拜下风了,两个原因:
一、我刚才从二十一世纪出版社网站上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朝民初字第06527号判决书上的“杨红樱诉称”中看到,她在起诉书中这样介绍自己:“我是国内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成都作家协会副主席……”
http://www.21cccc.com/mainpages/news_shuchu.aspx?NewsID=396而郑渊洁在北京市作家协会只是普通会员,连理事都不是,和她相差N级,作家协会的会员对副主席甘拜下风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
二、她花26万元巨资请律师的气魄,让我甘拜下风。我舍不得拿26万元请律师起诉已签约的出版社侵权,我认为通过中华慈善总会或中国红十字会这样的国家正规慈善机构将26万元捐给四川地震灾区的孩子更有意义。
这回杨红樱真的成为让郑渊洁甘拜下风的女人了。欢迎媒体和网站广为宣传。建议使用通栏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