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决 罗克酒后无照驾车在人行横道上撞死了一个人。
那天晚上,罗克到朋友家聚会。罗克喝了半斤白酒6瓶啤酒后酩酊大醉,他执意要开朋友的汽车回家。车主也醉得不轻,他对罗克说他现在就给罗克办免费驾校。
罗克驾车摇摇晃晃上了路,没出20米就撞死了一个人。
警察赶来时,罗克拍着警察的肩膀吹嘘自己没本子。 警察一边笑一边给罗克戴上了手铐。
“现在的厂家也真动脑子,居然生产连在一起的鸳鸯手表。”罗克边研究手铐边上了警车。
罗克当晚下榻拘留所,恭候法律的制裁。
处理现场的交通警察在为死者验尸时大吃一惊,他们在死者的身上发现了手枪和大量子弹。
闻讯赶来的刑警一见死者就欢呼雀跃。死者是全国警方通缉了5年没抓着的有23条人命(其中包括6条警命)的特大杀人在逃犯。
“撞死他的英雄在哪儿?”刑警问交通警。他们恨透了这个搅得他们彻夜不眠的杀人犯。他们要给为社会铲除恶魔的见义勇为者发奖。
“我们把他拘了!”交通警告诉刑警。
“为什么?”刑警们惊讶。
“他酒后无照驾车撞人致死。”交通警说。
“可他撞死的是杀人犯!”刑警说,“是有几十条人命的杀人犯!”
“你的意思是让我给他开表彰会?”交通警问。
“何止开表彰会,应该重奖!”刑警提高了声音。
第二天,新闻界将困扰老百姓多年的杀人犯落网的消息通过各种媒体告诉大众。老百姓涌上街头欢呼。被害者家属强烈要求慰问奖励抓获歹徒的勇士。
全市人民终于松了一口气,纷纷弹冠相庆。
当民众知道了那勇士是在犯法的过程中无意铲除犯罪分子的后,立即形成了两大派。一派主张立即释放罗克并给予嘉奖。一派主张依法惩治罗克。
为此,当局决定展开全民大辩论,以决定对罗克如何处理。
电视台现场直播。大辩论持续了一周。双方唇枪舌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反罗克方认为罗克撞死杀人犯属于瞎猫撞上死耗子,他绝不是走着走着发现了持枪歹徒眼前浮现出无数英雄人物于是不顾个人安危不顾自己不会开车急中生智驾驶路旁的一辆插着钥匙没人要的汽车奋勇撞敌。如果他撞死的不是歹徒而是良民(这种可能不是没有,因为本市良民与歹徒的比例是7842:1),会有人要求嘉奖他吗?
维护罗克方认为假如罗克没有撞死那杀人成性的歹徒,谁能排除那歹徒再杀20个人的可能?从这个角度说,罗克是为民除害功比天高。假如那天罗克不是酒后驾车,他会撞死那歹徒吗?〈因为据了解,罗克的驾车技术并非一无是处,他没有本子的原因不是他不会驾车而是考个本子太难还得像孙子一样伺候驾校的教练和考官。〉在讲究现实的时代,不管什么事都应该看结果。罗克现在撞死的确实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我们能将处死恶魔的人投进监狱吗?
加入辩论的人越来越多,电视台已停止所有节目,只播辩论。
罗克在拘留所里天天收看电视转播的辩论场面。太太探监时很是自豪,她终于熬到当名人之妻这一天了。
全民辩论已接近尾声,全民一致要求罗克在电视上表态。
“现在即使告诉我前面在人行横道上等着我撞的是希特勒,我也不酒后驾车了。”罗克在电视上说。
全市掌声雷鸣。
“我不喝酒一样撞死他!”罗克补充。
万众欢呼。
最后,经过表决,要求严惩罗克的人和要求嘉奖罗克的人各占一半。
当局决定顺应民心。
判罗克以监狱长身份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