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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消息
从2008年1月1日起,广州将对在用汽车全面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凡在本市登记的在用汽车都要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申领环保标志。从2009年上半年开始,没有环保标志的汽车不准上路,市中心区将禁行高排放的黄标车。下一步还将出台对外地车辆的排放管理措施。
据悉,环保标志设黄色和绿色两类,分别称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用于识别高、低排放汽车。黄色标志设一种,用于识别国Ⅰ标准以下汽车。绿色标志暂设三种,分别称为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国Ⅲ标志,用于识别国Ⅰ、国Ⅱ、国Ⅲ标准汽车。全市设有53个环保标志核发点,环保标志的首次核发、换发和补发都不收取费用,环保标志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
一年内完成首次核发
从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已在18个核发点对国Ⅲ标准汽车核发环保标志,至11月底已核发78895个环保标志,占登记在册的国Ⅲ汽车的一半左右。
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处处长李倬表示,在对国Ⅲ标准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用一年时间完成对在本市登记的汽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到2009年初,初步建立我市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库。根据计划,到2009年上半年,没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能上路,并对高排放的黄标车实施限制区域、限制时段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为办好2010年“绿色亚运”创造良好条件。
此外,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与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一致,黄色标志的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的有效期为1年,国Ⅲ标志的有效期为2年。环保标志有效期届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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