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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郑渊洁老师不会误导公众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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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
divaclee 发表于 09-8-19 10:08:4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
文章原链接:http://blog.163.com/futingyou/blog/static/5379771820097184472828/



今天看到郑渊洁老师写的博文《请将酒后驾车升级为一宗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abae60100fqq8.html发现该文第一句话就有问题。
    “我们的《刑法》里涉及交通的罪名有‘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7年。”这属于外行人对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因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这个条文的正确理解是,交通肇事罪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五十条规定的是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情况,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是数罪并罚的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是二十年。所以,通常情况下,有期徒刑最长为十五年。类似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表述,都是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
    如果郑渊洁仅仅是发表这么一篇博文,或许影响不大,也不必大惊小怪。关键是“郑渊洁将中国的《刑法》以故事的形式编写成《皮皮鲁和419宗罪》,对少年儿童进行普法教育。郑渊洁认为,对亲人最大的爱,是看好自己别惹事。《皮皮鲁和419宗罪》(21世纪出版社出版)销量已逾百万册,登上中国童书销售排行榜第一名。”
    由于法律的专业性,如果一个非专业人士凭借他对法律的理解去进行普法宣传,就如同让一个非专业人士去宣传医学知识一样,确实会让人产生一点担心(尤其是看了郑老师这篇博文之后)。
    郑渊洁老师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作家,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他做的这件事也是对社会非常有益的,只是对于自己不太熟悉的专业领域,最好还是慎重一点为好(比如请专业人士进行审稿等)。
    还没来得及看郑渊洁老师的《皮皮鲁和419宗罪》,但愿这本书不会误导公众。
沙发 2#
反动人 发表于 09-8-21 22:08:46 | 只看该作者
是否还要考虑历史。。。难道就因为最近严查醉酒驾车就重写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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