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坛闹翻了天,老郑亲自出马,对可乐口诛笔伐,引起1一帮子亢奋的粉丝骂声一片,我摘取了一些老郑的马甲的发言,很能代表老郑的心态。需要注意的是,老郑居然给《仇象》等篇名注册了,受法律保护,这种事真是童话。如此说来,可能同名也涉及法律纠纷了。可乐先看看再说:
袁猎猎: 一个号称骨灰级郑迷的人,和老大翻脸后,故意以《仇象》的篇名写成小说,刊登在一本名为《男生女生》2005年5期的刊物上。展示了他丑恶的心态。确实令人作呕。人渣。
yuan:
不敢相信,地痞呀。这回彻底身败名裂了。
红薯:
署名潘亮。原来在这里叫可乐无限 不稀奇,此人接触老大的目的只有一个:搭车。 搭不成了,就盗。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他不会有出息。 这不是光明正大的人做的事。
老汽车:
可乐无限这回丢人丢大发了,他怎么能用《仇象》的篇名呢?这回他真栽了。出师未捷身先死。文学梦断送了。以老大在文学界的影响,所有少儿社的头都是老大的哥们姐们,可乐干这种事,是傻到家了。作为出版社的编辑,最讨厌这种作者。一传十,十传百。他就完了。 老大的20部长篇小说的书名,都在新闻出版部门备了案,《仇象》《迷图》《反动人》的书号早就有了,中国版本图书馆的序列号也备案了。可乐不是往枪口上撞吗?初学写作的人,只要背上抄袭盗用的名声,就翻不了身了。傻比。 老大第一次见他就对身边的人说:“此人做人没有底线,只要需要,他能杀自己的亲爹。”我还不信。现在彻底信了。他做人确实没有底线。前天出版社的人都在谈论这件事,一致痛斥。还有人提议给丫报出版局备案。现在出版局有了抄袭者盗用者黑名单数据库,信息全国出版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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