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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乾坤:品评老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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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克 发表于 04-5-13 14:59:15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品评老郑

读写家:我理乾坤 2004-5-13 发表 本文1814字

很多人喜欢看童话,并不单单只是孩子喜欢,成人也可以在童话中获得智慧。童话是好东西,至少在我看来是这么一回事。老郑是一个作家,他写过很多童话,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童话专业户了。老郑的名字叫做郑渊洁。这个郑渊洁创造出了这么一些人物:皮皮鲁和鲁西西,舒克与贝塔,大灰狼罗克。他创造了自己的奇迹,成就了自己的神话。他一个人为一本刊物撰了近二十年稿,而且是唯一撰稿人,这刊物的发行量已然到了三千多万册。因为刊物的名字叫做《童话大王》,所以他成了人们心中的童话大王,真正意义上的童话大王,没有丝毫的折扣,让你不得不服,你在他的面前只能说一句话“I服了U”。

我甚至怀疑过这个老郑的真实性,怀疑他到底是不是地球人。而事实是毋庸质疑的,他的的确确是地球人,是地球上一个叫做中国的国家的公民。他的让人不解的才华是他的私有财产,其他人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你能奈他何?

第一次看老郑的童话是读第二个初一的时候。偶尔经过学校的篮球场,场子的边缘的地上有一本没有封皮的书,我自然是好奇的,自然会占为己有。这书被人遗弃在这个场子边上,这么多人经过,没有人要这书,我为什么要错过呢。反正是闲着的,捡起来看看也无妨。这书里只讲了一个故事,这是我没有料到的。一个山里的孩子,姓是古怪的姓,名字是古怪的名,故事发生的村子的名字更是古怪,如此多的古怪砌成了这个神奇的故事:孩子从课本里认识了汽车并坚定理想,拥有自己的汽车。他带着自己村子里特产的蛐蛐进了城,在斗蛐蛐的运动场斗赢了一场看似没有赢的希望的比赛。他通过蛐蛐发了财,赚到了一百万,这赚到的钱被他拿来修路,路没修成,他为了救人却让炸弹炸掉了自己的腿。一个天然的溶洞出现了,洞里有天然的天籁之音,旅游局来人了,接着游客来了,村里人终于告别了穷,走向了富。这个孩子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了汽车。

老郑背叛了那句被许多人奉为圭臬的话,写作源于生活。要是所有的故事都源于生活的话,那他老郑少说也得到了一千岁才能写出如此这般的童话。用自己的生活来写作的人必然会被更多的同类作品压制下去,就象无数论坛中的平庸的帖子必然会被好帖子压到第二页面乃至消失在网络之海。他写完了一个童话,返身回去品读的时候回默然发现自己竟然无法相信自己就是这些童话的作者,在自己的作品面前自己居然成了一个读者抑或说是陌生人。这是天才的悲哀,这是天才的骄傲。

我不是天才,所以没有这种悲哀;我不是天才,所以我没有这种骄傲。

有人说想象力是人类的究极财富,我不知道这话有无道理,但这话在老郑那里得到了证实。他让自己的想象力成了文字,接着让自己的文字成了金钱。这是天才和凡人的区别。天才可以随时将自己的想象力变成财富,而凡人却只能终生地如兵蚁般劳碌,到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了什么而活此一世。

老郑有个儿子,此子乃是他的莫大骄傲。为了让自己的儿子不受现行教育摧残,编出了一套教材,洋洋洒洒四百万字。而这教材却是JUST FOR HIS SON。我们假设老郑一个小时写出两千字,则这四百万字耗去了他的两千个小时,若按每天写五个小时算,则是四百天,一年还多一个月。这教材是绝对的私人财产,从不曾有过只言片语的公开。简而言之一句话,老郑对儿子的爱到了找不到形容词形容的地步。这是老郑的自私之处,但是父爱之于子本就是自己家里的事,本就是自私的东西,不能分享啊,能分享的那就不是父爱了。

值得一提的是老郑的写作手法。在他的童话里有着大量的成语和典故,这是一个毁誉参半的做法。初看的人会以为这个作者的书桌上一定是摆着一本大部头的《成语词典》;常看的人则会说,老郑太棒了,居然可以这么用成语,成语居然可以在如此语境中使用,这成语的出现让这故事更有特点了。他的超长句很多,一句话可以超出一百个汉字,让人看时凭空地产生莫名的崇拜之情。这种长句在生活中绝不会成为口头用语,你不会,我也不会,难度系数太大,说不出口,说着说着就会语无伦次。

老郑是作家,是知识经济的受益者,他必然会严惩盗版者与剽窃者。曾经有一段时间,老郑在自己唯一撰稿的杂志上公布过剽窃自己作品的人的名字。这些剽窃借着老郑的童话成就自己的一时之名,结果无不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他们不知道老郑的影响很大,以为老郑是很好欺负的,老郑自然是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他们斩下马来。

老郑的事业在继续,他的读者在成长,他的童话必然会向更广阔的人群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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