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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大侦探》的第二个案子《滴血玫瑰》正在看,可是当故事里出现了薛秀才被人请去一天以一块大洋的工钱抄写《二十四史》的时候,我便隐约感觉不好,心里念叨说不定又是“那个事儿”。果然,快进着看了几分钟,我的判断灵验了。就是那个事儿。被我称为“抄书诈骗”的“经典推理段子”。这个段子是这样的:嫌疑人找到某人,愿意出高价让他每天固定时间离开自己的店铺或者工作单位,抄写一些诸如《大英百科全书》或者《二十四史》这样的东西,总之是很难一时半会儿抄写完的,然后过了一阵子嫌疑人不知踪影,被骗者很郁闷,却解不开这个谜,最后侦探发现被骗者的店铺位置非常重要,一般都是连接某个重要地点,银行或者某大富人家,总之呢,谜底就是嫌疑人利用“高价抄书”的诱惑把受骗者支开,在他店铺里开挖地下通道,实施作案。这个经典的推理段子被我称为“抄书诈骗”,第一次见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红发俱乐部》,第二次看是岛田庄司的《御手洗洁的问候》中的一篇《紫电改研究保存会》(这篇稍微做了修改,没有在店铺里挖地道,而是骗去了受害人的彩票),第三次就是这个电视剧了。真是太雷了,一个好点子,第一个想到的是天才,第二个想到的是人才,第三个就是蠢才了。而且从创作时间顺序看,也与我看到的顺序相符。柯南道尔应该是第一个(在我了解的范围内)使用了这个创意的,岛田庄司次之,有没有抄袭我不知道,但抄袭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岛田庄司绝对不会没有看过《红发俱乐部》,至于《大侦探》的编剧嘛,我就不好说了。总之,本来很喜欢这部剧,现在感觉有些怪怪的,像是蛋糕里发现了屎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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