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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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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镇是东部平原上的一个小镇,小镇不大,只有十几万人口,由于经济发展滞后,镇上仅有的十数家企业纷纷倒闭,大批职工下岗,下岗职工中,有的外出谋生,有的就地经商,最不济的,就是蹬人力三轮车籍以养家糊口。
    王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力三轮车夫。
    王健四十左右的年纪,矮小的个头,瘦弱的身材,加之性格软弱无能,人送外号“武大郎”,其实武大郎的外号倒也不冤枉王健,他与武大郎的确有诸多相似之处,比如说,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候,他仍然过着一穷二白的日子,尤其下岗以后,经济更是捉襟见肘,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学那潘金莲跟人私奔了,扔下一个十四岁的丫头晓芳同他相依为命。
    王健人虽不起眼儿,人缘却颇好,左邻右舍有个大事小情什么的,他都热心相帮,因此深得人们的喜欢。自从妻子走了以后,他就死了再娶一房的心,把全部的爱心都倾注在晓芳身上,晓芳也争气,小小年纪就曾拿过全国物理竞赛的名次,是老师眼里的好苗子。
    许是傻人有傻命吧,经人介绍,王健结识了一个外乡的女人,并很快与之成了家。女人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其实姿色对王健来说并不重要,只要一心一意过日子就行,当然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若找着一位即能过日子又貌美如花的伴侣,何偿不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呢?可惜王健命里无福消受美人恩,过了几天消停日子后,女人露出狰狞的本色来了。女人不但好吃懒做,而且脾气暴戾,稍不如意,就拿王健父女俩出气,王健有心散伙,想想还是算了,成个家不容易啊,再怎么说,回家不是还有一顿热乎的饭菜吗?
    女人天生的漂亮坯子,没事的时候,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在门口的街上晃来晃去。在这条街上,有一个光棍的痞子,名叫吴常,长得膀大腰圆,面目凶恶,专干打家劫舍偷鸡摸狗的勾当,人送外号“活阎王”,百姓虽然对他恨之入骨,但慑于他的淫威,大多敢怒不敢言。一来二去,女人就和吴常勾搭上了,他们乘王健出外干活的机会,经常在一起鬼混,这件事闹得满街风雨,却唯独有一个人不知道,这个人就是王健。
    这一天,王健蹬车碰着了二位小混混,小混混不但没给车钱,还劫走了王健口袋里的钱,憋气带窝火的王健没心思再干活了,他蹬着车蔫蔫地往家走,走到家门口的时候,看到几个纳凉的老太太指手划脚地说着什么,她们看见王健,忽然闭口不言了,王健奇怪了,这几个老太太神秘兮兮的干什么呢?
    王健在门口锁好三轮车,打开门房的门,进了院里。
    此时正值盛夏,窗户门都敞开着,王健没走几步,就听到窗子里传出一阵急促的喘息声,炕上隐约有两个肉体在滚动,王健先是一愣,继而一股怒火直冲脑门,怪不得门口的老太太都神秘兮兮的,原来屋里招了外鬼!
    王健顺手抄起一把铁锹,怒不可遏地闯进了屋里,炕上赤膊相见的男女听见动静,女的匆忙拉过薄被掩住了身体,男的却轱辘一声下床,黑铁塔般矗立在王健的面前。
    犹如老鼠遇见猫,在凶神恶煞的活阎王面前,王健本能地胆怯了,原有的一腔热血,顷刻间化为乌有,那高高扬起的铁锹,也随之僵在了半空。吴常见状,嘿嘿一阵冷笑,他故意把头伸过去,挑衅似地说:“来呀,有种的,往这里打!”面对吴常的挑衅,王健气得脸也白了,手也抖了,他“你、你、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吴常轻蔑地一笑,劈手夺过王健手里的铁锹,并一把将王健拎小鸡似的拎起来,嘲讽地说:“就你这熊样也配做个男人?我看做男人的狗都不如!”说罢手一抖,就把王健甩在了一旁。
    王健的软弱,客观上助长了女人和吴常的嚣张气焰,他们从此由地下转为地上,公开出双入对,俨然一对亲密的恋人。对于王健家的畸形关系,邻人多有议论,除了憎恨女人的恶行外,是对王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叹。
    其实王健不是不争,而是争了,但没争过。
    有一次,王健借着酒劲,把女人一顿好打,并把女人的东西扔出院外,那意思很明确,要将女人扫地出门。女人毕竟是女人,再怎么凶悍的女人,在暴怒的男人面前,也不得不低头。面对王健的咆哮,女人有点怕了,女人不是怕别的,她们的婚姻,属无照经营,不受法律的保护,万一真离了,她将捞不着丝毫的好处,况且小城区改造在即,他们的房屋虽然破旧,但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她怎么会放弃这块到嘴的肥肉呢?基于上述的考虑,女人扑通一声给王健跪下了,声泪俱下地表示着痛改前非,无奈她伤王健的心太深,任她如何努力也动摇不了王健的决心。女人绝望之余,忽然瞥见前屋正在紧张关注局势的晓芳,心里有了主意,她三步两步奔过去,一把薅住晓芳的头发,恶狠狠说:“王健,你别逼我太甚,我活不了,也让你的女儿活不成!”女人的这一招算是捅在王健的软肋上了,女儿是王健的心头肉,没有了女儿,他王健也就失去了活着的意义,而女人的心肠毒如蛇蝎,是说得出来做得下的,何况她的身后还有一个凶神恶煞的活阎王,自己搭条老命不要紧,万一在晓芳身上下毒手怎么办?恍惚间,他仿佛看见一双黑手,正张牙舞爪地伸向孤独无助的晓芳……王健服了,彻彻底底的服了,为了晓芳,他甘愿承受一切内在的或外来的磨难!
    王健的女儿晓芳,虽说长得不算漂亮,但也出落得婷婷玉立,十七岁的女孩,正值青春年华,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蓬勃的活力,这种活力,是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而过了花季的女人,无论怎样保养,怎样修饰,也再难拥有这种天然去雕饰的活力了。吴常每次来王家,眼睛常不怀好意地在晓芳的身上扫来扫去,晓芳厌恶吴常的眼光,每逢这种时候,她就把自己闷在房间里,躲避吴常的追逐。十七岁的女孩,心里什么都清楚,什么都明白,她憎恨继母的无耻,可怜父亲的遭遇,她唯一的心愿,就是刻苦学习,争取考上一所好学校,争取早一天把父亲从苦海里解救出来。
    这一天也应该算是个灿烂的日子吧,晓芳在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王健很高兴,他准备了一桌好菜,犒劳女儿。
    饭吃到一半,院门一响,吴常进来了。
    吴常左手拎着一只烧鸡,右手拎着半瓶白酒,走路趔趔歪歪的,显然是喝过酒了。
吴常一进屋,就粗门大嗓地嚷道:“好消息,真是他妈的好消息!”他见一家人正围桌吃饭,就往桌前一坐,晓芳见状,想起身离开,却被吴常一把按住了肩膀。
    “今天遇到了几个刚出来的朋友,我们一起商量着做一起大买卖,买卖若是做成了,下辈子都不愁吃喝!”
    吴常的话说得王健一咯噔,莫非这帮家伙要抢银行?
    许是兴奋过度,也许是酒精作怪,吴常不分场合地点,捧住身边女人的脸,叭地亲了一口,亲得晓芳羞红了脸。
    “来来来大哥,”吴常给王健倒了一杯酒,“尝尝咱这个酒,这可是国产名牌,茅台!”
    王健勉强喝了一口酒,他在心里暗恨吴常的不合时宜,原本好好的一场家庭聚会,生生的被他破坏掉了。
    眉飞色舞的吴常侃着,聊着,不知不觉间,半瓶酒下肚了,这半瓶酒一下肚,吴常可不是吴常了,但见他的舌头也长了,行为也不规范了,他时不时在女人身上抓一把,抓得女人咯咯直笑,晓芳厌恶吴常的下流相,再次起身想离去,不料被吴常搂住了肩膀,吴常涎着个老脸说:“老……妹儿,别……别……别走,今儿大哥高……高兴,陪哥坐……坐一会儿。”说着,一张臭烘烘的嘴,就向晓芳的脸上伸去。
    惊慌失措的晓芳一边躲避着吴常的嘴,一边向王健求援道:“爸,你看他呀!”
    王健急忙从酒桌上站起身来,他拉住吴常的胳膊,陪着小心说:“吴老弟,你喝多了,我扶你去休息一会儿吧。”
    王健的举动激怒了吴常,他把胳膊一甩,就把王健甩到了地中央,他边甩边骂骂咧咧地说:“滚一边去,就你也敢管老子的好事?”说着,就去撕扯晓芳的衣服。
    吴常这一甩,把王健甩傻了,他木然地站在地中央,眼睁睁地看着一场暴行的即将发生。
    晓芳奋力反抗着吴常的暴行,使吴常的暴行一时无法得逞,气极败坏的吴常抬手就是两个耳光,啪啪两声,鲜血顺着晓芳的嘴角流淌下来,一旁的女人见状,上前按住了晓芳的双腿,随着一声“爸呀”的撕心裂肺的呐喊,晓芳渐渐停止了挣扎。
    晓芳的呐喊,震醒了混混噩噩的王健,眼瞧着自己的女儿受侮辱,自己却无能为力,不由急从心头起,可是越急,身体越不听使唤,他感觉身体就像一块木板,僵直得举步维艰。
    悲愤交加的王健狠狠抽了自己两个耳光,他恨自己,恨自己的无能,王健啊王健,你连自己的女儿都保护不了,你不配做个男人,更不配做个父亲!
    情急之下,王健一眼瞥见了桌子上的二锅头酒,他踉踉跄跄奔过去,抓过酒瓶子,一仰脖,咕咕嘟嘟干个精光!
    酒精,顺着王健的喉咙,直泌五脏六腑,它每过一处,都留下一种火辣辣的感觉,而血液,就在这种火辣辣的感觉里,沸腾,燃烧!顷刻间,王健的脸色由白转绿,由绿转紫,由紫转黑,很显然,酒精正在王健的身体里起着某种化学反应,他让王健迷失了本性,完成了从羊到狼的转变!
    王健猛地抓起放在菜板上的菜刀,疯狂地大吼一声“杀!”然后一刀剁在了助纣为虐的女人脖子上。
    锋利的刀刃划过女人的脖子,在女人的脖子上绽开了一朵绚丽的花,这朵花汹涌着,喷溅着,最终汇成了一曲生命的挽歌,歌声里,女人哼也未哼一声,就一头扑倒在炕上。
    情知不妙的吴常顾不及女人的死活,翻窗便欲逃窜,恰被闻讯赶来的邻居逮个正着,平日恨透了吴常的邻居不分脑袋屁股把吴常一顿暴打,然后扭送公安机关。
    当公安人员进入王健的房间时,不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炕上,衣冠不整的晓芳仍然昏迷着,女人身首险些分家的躯体奇怪地卷缩成一团,而王健还举着那把滴着血的菜刀,嘴里怒吼着:“杀!杀!杀!” 
    王健疯了。
沙发 2#
天亮以前 发表于 12-11-23 11:47:32 | 只看该作者
我来看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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