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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飞雪 于 12-6-10 23:32 编辑
经过北美人民的抗争, 英国国王乔治三世于1766年3月18日宣布取消印花税法。消息传到波士顿,全城居民都上街庆祝。那天晚上,13岁的菲丽丝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兴奋的怎么也睡不着。她干脆爬起来,想用一种方式向乔治三世表示敬意,做些什么呢?她忽然说,对,我写一首诗献给乔治三世。于是她提起笔,在床头柜上写起来。写完以后,她突然觉得自己的想法那么幼稚,一个黑人,一个连身份都没有的奴隶怎么可以写诗献给乔治三世呢?太可笑了,菲丽丝于是把写好的诗放进床头柜的抽屉里。她很快把这件事忘了。
几个星期以后,菲丽丝病了,女主人魏特利小姐端了一碗粥给她,魏特利小姐发现一张纸尖露在抽屉外面,抽出来看,看完了问菲丽丝:“这是什么?”
“什么也不是。”
“但是,这是美丽的诗呀 ,你是从什么地方抄的这首诗?”
“不,不,魏特利小姐,我自己写的,难道你认为写的好吗?“
“你自己写的!太棒了,你为什么不给我们看呢?”
“我不好意思,魏特利小姐,我当时想把这诗献给国王乔治三世的。后来我觉得这个想法太离谱了,而且诗也不怎么样。”
“我能把这首诗给魏特利先生读吗?”
菲丽丝犹豫了,魏特利先生一定认为这首诗很愚蠢,但是她还是不请愿地说:“是的,你可以。”
那个晚上魏特利全家都走进菲丽丝的房间。
魏特利先生手里拿这那张纸,他的表情非常严肃,菲丽丝觉得他要发火了。
魏特利先生清了清嗓子说:“魏特利小姐告诉我,这首诗是你写的。”
“是的,我的主人,”菲丽丝胆怯的说。
“现在,你能确定这首诗是你写的了? 有时候我们读了什么东西后就会忘记了,后来会想起来,但是不能确定在哪里读过。有时候会误以为是自己写的。你懂得我的意思吗?菲丽丝。”
“是的,我的主人,”菲丽丝说,“但是这次不是您的意思,我当时想向国王乔治三世表达我们对他的多么感激。这是我的心意,看来这很愚蠢,但是我当时太高兴了。”
“我告诉你了,爸爸,”魏特利小姐说,“菲丽丝读了很多很多书,连我都不如她使用文字的能力。”
魏特利先生又清了清嗓子。“是的,”他说,“在这种情形下,真了不起,你还写过其它诗吗?”
“是的,我的主人,我写过一首关于哈佛学院的诗。您愿意看吗?”
几分钟以后,魏特利先生手里拿写有两首诗的纸走出房间。
从此,菲丽丝的诗名传遍了美国。
(飞雪注:菲丽丝是美国第一位出版诗集的黑人妇女。她七岁时从非洲卖到美国波士顿,被魏特利先生买下来,成为奴隶。魏特利家人善待菲丽丝,让她读书认字,当他们发现菲丽丝的写作天才时,鼓励她写诗。菲丽丝于1773年出版了第一本诗集《菲丽丝的诗,宗教与道德》。魏特利先生去世后,菲丽丝解除了奴隶身份。在解除奴隶身份不就,菲丽丝了结婚, 她于1784年12月5日去世,年仅31岁。
其实很多人都具备一种连自己也想不到的才能,如果没有发掘出来,会像深藏地下的矿藏,默默无闻。如果魏特利小姐没有端一碗粥来看望菲丽丝, 如果魏特利小姐没有发现抽屉里的那张纸,如果魏特利小姐没有把那首诗给她父亲看,菲丽丝永远是一个黑人奴隶。
不在于生在锦食玉衣的豪门还是啼落在柴门陋室的穷家,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努力和追求,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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