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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ivaclee 于 11-4-7 06:40 编辑
1. 光头兄经常夸耀说一个人最牛的地方体现在判断力上面,,,
2.长影本来就没啥好作品,我不知道郑渊洁把很多作品的影视改编权转让给他们是为了啥?不知道他是依据神马标准做判断,来选择长影这样的垃圾公司的。作品都是作家的孩子,光头兄不应该这样轻率对待自己的孩子
3.漫画人才并非没有,比如兔斯基,柳堡,本杰明,姚非拉,李小乖,邝飙等等。这说明中国大陆在经济市场化之后,文化原创力在慢慢复苏,漫画界也越来越百花齐放了。这些绩优股才应该是郑渊洁的考虑对象与合作搭档。
4.长影联手郑渊洁打造童话王国,全球招募编导,刘丽娟向郑渊洁颁发证书
http://ent.sina.com.cn/m/c/2006-03-31/08201033607.html
5.自己看吧:
http://www.linkou1.com/thread-18196-1-1.html
长影一位陌生人的来信-草根爆料
吉林省委孙政才书记:
我是长春电影制片厂导演。现在,我以一名有着五十八年党龄的普通共产党员和长影老艺术家的名义,含泪向您汇报长影集团前任董事长赵国光和现任董事长刘丽娟的违法乱纪、损公肥私,以及与民营企业内外勾结,有意破坏文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行为,情况如下:
第一,与民营企业“长春国信”以“良好的个人关系”共同“合作”,毁掉了新中国电影的摇篮——长春电影制片厂。
自1945年日本投降起,在党的领导下长影三代人以血汗建立起来的“新中国电影的摇篮”——长春电影制片厂创作基地,被他们谎称“建一厂三区”欺骗长影人,假以“荒地”的名目出卖了!
“长春国信”成立于1998年,是由五个自然人筹资127万组建的小公司。十几年来,“长春国信”与长影集团领导人赵国光和刘丽娟“合作”,像“牛虻”一样叮在长影的身上不停地“吸血”,目前已经拥有十多亿的资产。长影二宿舍、长影子弟校、长影世纪村、长影阳光景都、长影商务景都……几乎长影所有的工程建设和开发项目,都由“长春国信”一家独揽!这其中,有四大疑点:
第一,赵国光、刘丽娟于1997年底从省里调到长影担任一把手和主管财务的第七把手。此后,在工作中赵国光把与他产生重大分岐的党委副书记刘慧媛和生产厂长尹爱群先后排挤出长影,将刘丽娟提拔为第五把手;2006年,刘丽娟又被破格从第五把手提升为长影第二把手,这样赵、刘二人便大权独揽。赵国光、刘丽娟到长影的同时,,“长春国信”即成立,并把办公地点建在了长影的辖区。这种“偶然的巧合”不能不令人质疑!此后,长影各个宿舍、长影子弟校、长影世纪村、长影阳光景都、长影商务景都……所有这些长影的工程以各种名目一律由“长春国信”承包,既不招标,也不报告长影领导班子,全部由赵国光、刘丽娟两个人说了算。 “长春国信”在自己的文件中说他们与长影“双方高层领导良好的个人人际关系是形成合作纽带的重要基础”。他们所说的这种“良好的个人人际关系”到底是什么关系?赵国光、刘丽娟为什么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不抓主业影视的创作,却沤心沥血地为“长春国信”这个民营公司谋取重大利益?“长春国信”到底给了他们什么好处?
第二,赵国光、刘丽娟到长影后,不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便把长影全部优良资产和赢利的单位、部门集中在一起组建了“长影影视科技股份公司”,并紧紧把持在他们两个人的手中:开始,由赵国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丽娟任副总经理;不久,又改由赵国光任董事长,刘丽娟任总经理;不久,又改由刘丽娟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所以这一切,都背着长影尹爱群、韩志君、宋江波、王国孚、井海涛等各位主要领导。他们俩,一个是一把手,一个是当时的第七把手,有什么权力决定这样重要的人事任免事项?
更为严重的是,他们俩又背着长影领导班子,私下让“长春国信”以“长春市中网公司”和“长春市易高文体公司”的名义,以1350万元入股“长影影视科技股份公司”,成为第二大股东。入股当年,“长春国信”即从“长影影视科技股份公司”分得红利300万元,所分红利全部是长影卖老电影和出租摄影、照明器材的钱。“长春国信”当年就收回入股资金的将近四分之一!
更令人不解的是:根据“长春国信”当时的情况,因资金短缺还不具备搞房地产的资格,赵国光、刘丽娟竟背着长影领导班子,也背着“长影影视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在长影经济很困难的情况下,将长影资金1200多万元私自借给“长春国信”,让他们去开发长影!在“长春国信”自己的文件中对此有详细记载。赵国光、刘丽娟一方面让“长春国信”以入股的名义从长影分取红利;另一方面,他们又非法挪用国有企业长影的资金,借钱给“长春国信”去开发长影以赚取更多利润。其目的是什么?这不是等于从长影这“只羊的身上剥下两张皮”吗?赵国光、刘丽娟为什么要这样出卖长影的国有资产?他们这一切行为为什么背着长影的领导班子?背着“长影影视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这种非法挪用国有企业资金的行为,不是内外勾结、吃里扒外又是什么?!(此事的调查线索:1,“长影影视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雷献禾、周炜;2,长影领导班子成员尹爱群、韩志君、宋江波等。)
第三,长影的国有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部分。赵国光、刘丽娟不仅出卖长影的“有形资产”,而且还出卖长影的“无形资产”。
长影厂区原有土地28公顷,赵国光、刘丽娟以各种手段企图将长影电影创作基地卖给“长春国信”。由于遭到长影人的不断反对,经几番周折,为堵住长影人的嘴,请长春国土局出面,以“招标”的名义仍将长影创作基地20公顷卖给了“长春国信”,从而毁掉了党和人民半个多世纪所付出血汗和艰辛建立起来的“新中国电影的摇篮”,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在“招标”中,国内有许多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参加竞标,为什么资金亏乏的“长春国信”却“夺标”?!
“长春国信”拿下20公顷土地后,冠名为“长影世纪村”进行开发,大规模建筑商品房。长影人认为是破坏“新中国电影的摇篮”——长影创作基地,是侵占了世界闻名的“长影”品牌和“无形资产”。赵国光、刘丽娟解释说:他们冠名“长影世纪村”是有代价的:一是“长春国信”要永远替长影支付三千人的冬季采暖费;二是他们要拿出两千万至三千万元在长影主楼前为长影建一个现代化的“电影广场”,有音乐喷泉、有八大电影柱,等等;三是建“一厂三区”(即长影新区、景区、老区。老厂依然留下,开发“荒地”。)这是他们为欺骗长影人而撒下的弥天大谎!十三年过去了,所有这一切都没有兑现!赵国光、刘丽娟为什么要这样十分卖力地为一个民营企业服务和谋利益?他们为什么要帮着“长春国信”欺骗长影的广大干部和群众?!
2009年,刘丽娟又接任了长影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党政大权集于一身,便更加肆无忌惮。她不仅背着领导班子成员,迫不及待地把“长春国信”一位老总的侄女安插进长影的要害部门——总经理办公室,还让她负责长影的机要工作并执掌长影各种印鉴!
第四,赵国光、刘丽娟还把长影仅存的七个摄影棚、一个洗印厂、一个录音间共8公顷土地,在六年前就已经偷偷地规划进“长春国信”的“建设沙盘”中,我曾亲眼看所见。赵国光、刘丽娟一直在内部策应“长春国信”,准备再贷款12个亿拆掉长影洗印厂、录音间和八大摄影棚(亚洲最大的摄影棚),改建成一座47层大厦,里面有五星级酒店等等。在长影人强烈反对后,他们又改变招数,一会儿说“七棚和**像是文化大革命产物”,一会儿说“要建设文化广场”,一会儿又说“折掉七棚,建一个长春电影节开幕场所”……总之,以各种名目,要将长影拆掉。赵国光、刘丽娟变换各种花招,处心积虑,就是想做一件事:让“长春国信”继续侵占和开发长影的土地,彻底毁掉长影!
2010年春,吉林省新任省委书记孙政才同志视察长影,两次明确提出:“长影是重要文物,不能动。”但是,赵国光、刘丽娟为了从内部策应“长春国信”,仍然以各种名目固执地坚持要拆掉长影,并确定了具体的搬迁日期。从今年五月份开始,长影各部门便奉命开始打包、准备搬迁;道具库则开始了大规模的搬迁。此事被国家文物局发现,于六月份及时出面干预,确定“长影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草一木都不许动”,才使他们的这一轮努力又化作泡影,也使长影终于逃过了这一劫!最近,“长春国信”又要将长影四宿舍、十宿舍和“大小三间”强行拆迁。因为拆迁有矛盾,他们就大搞爆炸、放火、写“杀、绝杀”等威胁口号,还以切断水和燃气等相逼迫,要长影老艺术家、离休干部等搬出宿舍。有个抗日老干部落泪说:“我把一生都交给革命了,如今却连个住处也没有!”而长影的刘丽娟与“长春国信”相互勾结,对此不闻不问!刘丽娟作为长影的主要负责人,为什么总是心系“长春国信”,唯独没有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她与“长春国信”的“合作”关系是显而易见的!
以上情况,我曾分别询问过长影当时的第二、三、四把手尹爱群、韩志君、宋江波,他们都表示确实一点不知道,也从来没在领导班子会议上研究过。由赵国光、刘丽娟一手把持的“长影影视科技股份公司”,十多年来从未向长影领导班子报告过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按照中央关于国有企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他们这种行为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东西?!
第二,“长影世纪城”建设中的严重问题。
“长影世纪城”是赵国光、刘丽娟未经长影领导班子讨论擅自投资6.5亿元人民币(赵国光说是6.5亿元人民币,刘丽娟则说用了15亿人民币)建设起来的旅游项目。在工程招标和建设过程中,赵国光、刘丽娟亲自挂帅,自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工程建设发生的费用情况,以及“长影世纪城”建成后的经营和财务收支情况,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从来没向长影领导班子报告过一次,更没有决算!(这个情况,请向长影集团党委副书记王国孚、纪委书记井海涛和厂领导韩志君、宋江波等人了解。)
赵国光、刘丽娟在启动“长影世纪城”建设时,去美国选择了美国兰德马克公司承担设计工作,据说设计押金为400万元美金。但付酬后,该公司却倒闭消失了,所付押金也没收回来,为长影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我曾为此事当面质问过赵国光,他解释说:“没损失那么多,是50万美金 。”(他还说过是60万、70万美金)。即便是相信他的这种解释,按照当时的汇率也是420万元人民币!此事,到现在他们仍然瞒着长影的领导班子!他们为什么不敢向长影集团董事会报告呢?!我为此事曾当面问过长影集团另外两位领导韩志君和宋江波,他们均表示不知道此事!我怀疑他们洗钱!
据一位曾在“长影世纪城”工作过的人向党委常委周炜(现己调到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工作)透露,在“长影世纪城”建设中,在一项小工程的转包过程中,赵国光一次就收受了三十万元人民币的贿赂。这是周炜同志在厂里向某领导讲的。这一条线索提供给组织,供调查核实。
赵国光、刘丽娟作为长影的两个党、政一把手,全都一头扎在工程建设上,显然不正常!副厂长宋江波曾当面提醒过赵国光,认为他和刘丽娟两个一把手都亲自抓工程不妥当,,建议他们要把主要精力投放到长影的主业电影创作上,但赵国光根本听不进这种意见。赵国光作为长影的一把手,在从1997年到2008年长达十年之久的时间里,从来不看长影要投拍的剧本,从来不参加样片的审查,也从来不参加对完成片的审查。他们的全部兴趣和兴奋点都在工程建设上,全在配合“长春国信”开发毁掉长影上,这是一种反常的行为!我们要问的是:工程建设中这种对他们的巨大诱惑力和吸引力到底是什么?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第三,关于十数次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问题。
赵国光、刘丽娟作为两个正厅级领导干部,在长影工作的十余年中,不仅违反中央和省委关于厅、局级领导干部不得拥有“因私护照”的规定,而且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达十数次之多。每次出国,都背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出国前从不报告出国目的,归国后从不报告经费花销数额和在国外的情况。长影财务总监是他们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调来的亲信,现任财务处长是他们从“长影世纪城”调过来的亲信。财务方面的问题一切都为他们保密,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很少知道!中层干部的任免、财务上的收支,已成为他们的特权!
刘丽娟的女儿曾在美国读书。长影广大干部和群众反映刘丽娟花公款持“因私护照”多次赴美,至少有若干次与她读书的女儿有关。(这一点,只要查阅刘丽娟报销的赴美国机票和她女儿读书时的城市,即可一目了然。)此外,赵国光、刘丽娟在国外有无“洗钱”行为?长影人也有许多议论。我作为一个艺术创作干部无力证明此点,只能作为线索提供给组织调查。
第四,关于超标准配小车问题。
据长影班子内部透露:长影集团共有领导六人,最初配备公车四辆,两新两旧:一把手赵国光和第五把手刘丽娟每人一辆新红旗;二把手韩志君和三把手宋江波共坐一辆旧红旗;四把手王国孚和六把手井海涛共坐一辆旧奥迪。但2003年,赵国光突然在领导班子会上提出要给刘丽娟再换一台新车(当时刘丽娟只是第五把手)。纪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井海涛提出:韩志君、宋江波两位厂长共坐的旧车,以及他与王国孚书记共坐的旧车都已到了报废时间。既然刘丽娟的新车还要换,那就借这个机会把已到报废期的旧车都换一下吧。赵国光一听,忙说:“那就都不换了!丽娟现在坐的这台车准备拿去顶帐,那就让丽娟从省体委彩票中心(刘丽娟原来的工作单位)借台车坐吧!”几天后,刘丽娟从省体委彩票中心借得一辆白色4700高级越野车上下班。但二十几天后,赵国光、刘丽娟便用“偷梁换柱”的手段,花70多万元为刘丽娟买了一台同样颜色、同样型号的4700高级越野车,将借来的车偷偷还了回去,企图瞒天过海,将新的4700攫为己有,但还是被长影人给发现了,群众对此议论纷纷。令人不解的是:1,赵国光为什么在领导班子没同意换车的情况下,用这样一种卑劣的手段为刘丽娟强行换车?2,当时长影很困难,除赵国光和刘丽娟外,其他四位领导都是两人用一辆旧车,为什么刘丽娟本来坐的就是新车,却暗地里换一台70多万元的4700高档车? 3,三年后,刘丽娟破格升任长影第二把手。这时,仍然未经领导班子研究,赵国光又为自己和刘丽娟各买了一辆崭新的奥迪A6。为什么他们两个人在长影可以为所欲为?!因为他们俩有不可名状的私交,这一点厂内、外都有许多非常难听的议论。据我了解,就连长影班子内部也有人曾对他们的这种不正常关系有过多次善意的提醒。
关于为刘丽娟超标配车问题,我曾当面质问过赵国光。他解释说:“有这事,是我奖励她的!”赵国光作为长影一把手,有什么权力背着领导班子用70多万元公款为她买一辆高标准的越野车?
不仅如此,据领导班子成员透露:之后不久,赵国光又花100多万人民币,再次为刘丽娟买了一辆“蓝德库鲁则”高档车!我们都知道,锦涛主席和总理等国家领导人下去视察,也不过坐一辆面包车,赵、刘竟敢如此挥霍人民的血汗钱,真可谓胆大妄为!今年八月,刘丽娟主持召开长影五十多位老干部的座谈会,我在会上又一次提出这个问题。刘丽娟居然解释说:“赵国光厂长本来要奖励我一套房子,我觉得太贵了,就要了一辆车。”这种奇怪的逻辑,简直是明目张胆的违纪行为!
第五,关于做假帐欺世盗名,欺骗省委和中央的问题。
赵国光和刘丽娟于1997年10月份调入长影,分别担任第一把手和主管财务的第七把手。1997年底,他们便指使时任长影财务处处长的张业生、副处长陈丽君做假帐,刻意隐瞒长影当年出售电影频道播放权所得的200万元,出售进口大片播放权所得的350万元,“后电影开发”VCD收入的312.5万元,洗印分厂洗印拷贝收入的339.9万元,影片发行收入的182万元和《电影世界》杂志收入的6.9万元,共计1391.3万元,转移到1998年的帐上,制造出前任领导班子连年亏损,他们两人来到长影的第二年便扭亏为赢的假象,以此欺骗媒体,欺骗省委和中央。(此事的调查线索:时任党委副书记的刘慧媛;副厂长尹爱群、韩志君、宋江波;党委副书记王国孚;纪委书记井海涛等。) 此后,他们逢会(包括在全国性的会议上和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汇报时)就讲:“长影到1997年累积亏损3000多万,帐面上只剩几万块钱,濒临倒闭。我们进厂后大胆改革,于1998年当年就扭亏为赢,赢利1380多万! ”这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政治欺骗行为,是对党的实事求是作风的恶意践踏。正因为这种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不断欺上瞒下的造假行为,才使刘丽娟成了“长影的经营管理人才”并被赵国光推举为全国妇联改革开放三十年“十大风云女杰”,与大寨的郭凤莲和乒坛女将邓亚萍等并列!她到长影工作不到十年,所有这一切作法,包括做假帐和赵国光向上推举刘丽娟成为“先进典型”等,都是暗箱操作背着长影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现在,这些班子成员还都健在,供组织认真调查。
第六,关于否定党在企业中的领导,严重践踏党的组织原则方面的问题。
赵国光从1997年到2006年任长影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将刘丽娟破格提拔为党委书记,赵改任董事长、总经理。在赵国光担任党委书记的八年中,他从未召开过一次党委委员会,从未召开过一次党委常委会,从未发展过一个党员。长影的年轻同志们申请加入党组织的很多,一个个望眼欲穿,可他就是坚决不搞党的组织建设,更不必谈思想建设了。他公开宣称:“党组织在企业中纯粹是扯蛋!”长影是新中国电影的摇篮,延续了延安时的传统,历来在摄制组建立党支部。当时的党委副书记刘慧媛曾提出:为了加强摄制组的管理,还是要建立党支部。赵国光反驳道:“你那不是给人家摄制组增加一个闲人和废人吗!”
以上情况,党委常委周炜、厂领导宋江波均可证实。为此,我曾向另一位厂领导韩志君求证此事,他苦笑着说:“赵国光这小子属魏延的,脑袋后有反骨!他是长影的戈尔巴乔夫!”作为一个国营电影大厂的党委书记,可以在八年中不开一次党委委员会,不开一次党委常委会,不发展一个党员!这样的党委书记,在全国还可以找出第二个吗?!
刘丽娟原来是在省体委“体彩中心”工作的,在长影本来就没有什么威信。她刚来长影时由处级转为副厅级,是第七把手,对电影一窍不通。赵国光把刘慧媛、尹爱群排挤出长影后,将她提拔为第五把手。为了让她顺利地从五把手破格晋升为第二把手,赵国光一个一个地做班子成员工作,要求大家让贤并支持刘丽娟。在省委派人来搞民意测验时,赵国光要求班子成员分兵把口,采取“人盯人的战术”,一个人一个人地打电话,要求不留死角,做好自己所主管部门每个人的工作,确保刘丽娟**关。他还通知在外地公出的班子成员,必须立即赶回长影为刘丽娟保驾护航,真可谓不遗余力。
刘丽娟当上党委书记后,赵国光又卖力地为她谋取党的**代表资格。他以“长影党委组织部”的名义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厂里全体党员必须选举刘丽娟当**代表。有同志提出这样做违反党的组织原则,他才又下令把文件匆匆收回。长影有许多党员同志都亲眼见到了这个文件,组织上可以调查。
不仅如此,赵国光还在长影全体中层干部会上公开为刘丽娟拉票。他说:“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马俊清同志说了,刘丽娟不仅够党的**代表资格,还可能当中央委员!”事实是,吉林省只有省委书记和省长才是中央委员。赵国光的这番言论,是明目张胆地造谣,以此欺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达到让刘丽娟当**党代表的目的!此事,有长影广大中层干部可以作证。
第七,关于长影国宝级文物流失的问题。
长影的道具库原来全国第一,里面珍藏着许多文物。特别是伪满洲国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从故宫带到天津后又带到长春的一大批文物和字画真迹,每一件都价值连城。赵国光到长影后,曾亲自主持对这批文物和字画进行清点,不许领导班子任何成员参加和过问。据知情人透露,他曾和刘丽娟拿其中的字画向有关方面送礼。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作为一个艺术创作干部无力掌握核心机密,只能请组织上出面认真调查。这是长影和国家一笔极其珍贵和重要的资产,我郑重请求派专人对这批文物和字画进行彻底清理,以避免国有资产的重大流失。
在赵国光、刘丽娟策划的长影道具库的几次搬迁中,珍贵道具损失惨重。仅在今年的这次打包和搬迁中,就有一整箱唐三彩被摔得粉碎。近年来,长影有许多重要的道具和资料竟然流落到社会上的各个角落,在旧物市场拍卖。长影许多老同志由于心疼,纷纷自己掏钱从市场上往回买这些珍贵的道具和资料。我作为一个在长影工作数十年的艺术干部,对此痛心疾首,欲哭无泪!
第八,赵国光、刘丽娟的背后有一个利益集团,有一个无形的“保护伞”。
我从2007年开始以老共产党员和长影艺术家的名义,实名举报赵国光、刘丽娟的问题,但不仅从来无人找我谈话,从来无人查赵国光、刘丽娟的问题,而且有些举报信还被转到他们手中。他们两个人不仅安然无事,而且还继续升迁。现在,赵国光升任 吉林省政协常委,刘丽娟升任长影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而且头上戴上了各类“先进”的光环,还被定为“副省级后备干部”,令长影许多老同志不解和苦笑。
在省委有关部门要到长影对“副省级后备干部”进行考查时,刘丽娟竟在长春豪华五星级酒店——“开元明都”宴请全体中层干部,公开为自己拉票,并且还给全厂员工每个人都发了钱。在酒桌上,她为了化解长影人对她可能出现的抵制,竟然说:“我不会在吉林省当副省级,组织上准备安排我到外省去当副省级。”我问过懂组织工作的同志,所谓“副省级后备”仅仅是“后备”,吉林省这一次就定了十八个人,并非立即就做出安排。但刘丽娟却在组织上来长影民意测验前搞这种活动,还说“组织上准备安排我到外省去当副省级”,一是撒谎,二是严重违反组织原则!(此情况,在场的长影中层干部都知道。)
因为不断举报他们的违纪行径,2008年春节前,我竟然还收到过匿名威胁短信:“你玩火……好!……”可见,我的举报真的触到了某些人的痛处,想以此让我闭嘴,但他们看错人了!我已经历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两次战争,为党和人民的利益死又何惧!
长影人从多方面得到消息,省里有人直接插手长影的各类工程建设,包括已经投资六个多亿并且还将继续大额度投资的“长影世纪城”建设,为自己牟取私利。在吉林省,赵国光、刘丽娟神通广大,没有他们办不了的事情。2002年,长影爆发著名的“5.21事件”,有三百多名艺术干部和工人集会,反对赵国光、刘丽娟卖掉长影电影基地和“新中国电影的摇篮”这座党建立起来的世界名牌。当时,赵国光竟在皮包里私放催泪弹一枚,并说必要时准备使用这些武器。这是非法持有武器,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和党纪。自今年2月以来,国家公安部部署公安机关警车专项治理,严令地方车辆不得使用警车牌号并设立了举报电话。但刘丽娟却竟然顶风上,为自己新买的奥迪A6挂上“0”字打头的警车牌号,目前仍然在使用。长影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心中充满疑惑:赵国光和刘丽娟的背后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他们可以如此恣意妄为?我们的党纪、国法在长影到底还灵不灵?!
多数长影人都认为,赵国光、刘丽娟在省里的无形“保护伞”,是一个以长影一系列工程建设项目为纽带的利益集团。“长影世纪城”六个多亿的工程和此后一系列大额度投资的后续工程,到底是什么人在插手?他们究竟做了哪些损公肥私的事情?这需要组织上认真介入,才可以查明。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报告中,突出强调了文化建设和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更具体提出了我国要从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迈进的宏伟目标。长影作为新中国历代领导人视察和关心过的“新中国电影的摇篮”,作为一个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电影大厂、老厂,理应在我们国家的文化发展战略中再立新功,但由于赵国光、刘丽娟的肆意糟蹋,现在已经负债累累,同时长影的艺术人才也流失殆尽。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同志参观过长影后,不无感慨地说:“我实在没有想到,长影会如此地破烂不堪!”当年的**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吉炳轩同志也曾当面直率地批评赵国光、刘丽娟:“什么‘长影世纪城’?你们纯粹是拿着长影的钱,为长春市建了一个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长影,主业还是要拍电影,拍电视剧!”曾任吉林省省长的洪虎同志,在视察“长影世纪城”后,也曾批评“长影世纪城”建筑质量不好,是“豆腐渣工程”!就是这个工程,竟号称花了6.5亿(据刘丽娟最近称:是15个亿),完工后已运营了五年,至今没有决算,更不敢以账示人!
赵国光、刘丽娟的问题很多:如2007年他们手里有2亿国债款没花,也没上交。08年国家财政部和广电总局、省委又给他们1亿的“农业电影基金”。之后,省、市和广电总局又给了1亿多。今年8月在老干部座谈会上,刘丽娟亲口说:……‘长影世纪城’二期工程,市里给了1.2亿。现在,他们手中已有了6亿之多。这么多款至今不知道都用在哪儿了!至于他们利用媒体欺上瞒下的事例,不胜枚举!
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作为一个深爱长影的老艺术家,我恳请中央纪律检查委员认真过问一下长影的问题,救一救长影,救一救被赵国光、刘丽娟践踏得不成样子的党在长影的形象,暖一暖长影的民心,彻底清除腐败的恶瘤,张扬我党的正气!
顺致大安!国事顺利!
长影 ☆☆☆(实名)
2010年10月6日
注:☆☆☆为实名,为保护举报人,将实名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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