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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叔、十四婶,你们好,我是在海南省三亚市看守所写的这封信。发生这种事情,肯定给整个大家庭带来了很坏的影响,但是对不起的话我再也讲不出来了。
收到这封信后,我希望你们立即向我的父亲母亲转达我的意愿———劝我的父亲母亲不要再理我的事了,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他们二人。因为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我知道在父母的心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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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长得有多高、有多大,我始终是小时候的‘十二’。但是我真的变了很多很多,一个人从思想上变坏是不可救药的了。我真的希望父母不要再理我的事了,至于尸体、后事之类的,就由政府处理得了。总之,越省事越好,骨灰之类千万不要办,我这个人是从来不迷信的。 …… 我想起了我读大一的时候十哥给我的一封信,写的是对我的鼓励,对我的安抚,信中他对我的称呼是‘弟’,我真的是热泪盈眶……我想我跟十哥之所以不能做一对真挚的知心朋友,是因为我太自怜。直到上大学之后,一个农村小穷人见世面了,长见识了,也就开朗多了。‘人穷志不穷’这句话从小就读过,但是我一直没有将它引进到我的信念里。 八妹很懂事,对我家的感情是很好的,经常过来玩。……我上大学以后八妹给我写了好一些信,但我都没有好好地回信,真的很对不住她,不知她会怎么想。想起七姐在家住的那几年,我觉得就不得不感谢八妹,是她给七姐排遣了很多寂寞,真的多谢她了。 九哥对我家也很不错,有了什么事也是会热情帮忙的。想起2000年的时候,九哥陪我去南宁,对我真的很好。那时我什么都不懂,真的多亏了九哥。有一个假期,我回去后得知九哥在学修摩托车,我真的很为他高兴。因为我想象中干这一行是很赚钱的,而九哥有什么学不会的呢?!……” ———马加爵 3月16日写于三亚市第一看守所
http://news.sohu.com/2004/03/17/41/news2194641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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