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正兴致勃勃想要跟高考归来的朋友们聚一聚的时候,突然接到一个以前的学生的电话。他说他女朋友(另一个班的学生)昨天在学校附近的惠康药店(内设诊所,位于徐师大云龙校区东门斜对面)挂水,人家没有按照规定事先做皮试,结果药物过敏住了院。他让我陪他到诊所去理论并索要处方以取证。我和过去的这些学生名为师生,实为朋友。于是饿着肚子赶过去。 到了诊所,人家痛痛快快拿出了处方。但仔细一看,并不是昨晚的那个医生签的名,也就是说处方被调换了。非但如此,人家当场索要昨晚垫付的150元住院费。惠康药店的法人代表是位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很有涵养的女士,但她很没涵养地对我的学生说:“你必须把钱交出来,否则明天就到学校去找你们老师!” 我上前说我就是老师。她当即对我说:“有你这样的老师就有你这样素质的学生!” 我警告她不要侮辱人,随后该法人代表离去,我们和两名医生理论。无论怎么问国家规定使用该药物是否需要事先皮试,他们都不能正面回答,反而口口声声要我们先把钱交出来。 这时,坐在旁边的一个流氓打扮的人突然拍着桌子恐吓我们必须拿钱。我学生问他你是谁,他回答:“我是这里的服务员。”我看了他一眼,可能是出于写作爱好者的观察力,我当即抓住他的外貌特征说:“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这两位医德超高的医生都能站着耐心跟我们理论,你一个踏着拖鞋、吸着香烟的服务员居然坐着翘着二郎腿对我们又拍桌子又威胁!” 那人还真听话,立即站了起来,抓住我的右肩膀。我昂着头对他说:“我警告你,把手从我身上拿开。” 那人非但没有拿开,还用手揽住我的脖子,把我向一边推。旁边的人把他拉住,我掏出手机,拨打110。 高效率的110大概是20分钟之后来的,在这段时间内,又有两个光着膀子的混子过来围住我们,用脏话威胁说不掏钱就别走。我们看反正这是在正在经营的店面里,就大胆跟他们去吵。这时那个法人代表又出现了,要我们到里面去说话,我往大厅里一坐,说:“我就在这儿呆着!”反正名誉受损的是他们。 随后两名警察带着一个跟班走进药店,我们分别叙述了事情经过。而这时,那3个流氓立即蒸发了,只剩下法人代表女士,还有一个自称“来看病的”泼妇气质极佳的妇女要为这诊所“打抱不平”。刚才在那流氓动手的时候,她就混淆黑白说是我的学生要打他。另外,还有两个过路的学生也进来了。 我对警察说,我打110不是来解决医疗事故这个问题的,而是有人威胁我要动手打人。一名负责人模样的陈姓警察用见怪不怪的口气对我说:“无论在哪个国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会有这种人。”。该警察还说:“又没打出伤、打出人命来!”那意思好像我应该等到先被打出点儿内伤来再报警。 我恍然大悟:原来这药店是黑白两道都沾! 期间我们索要开处方那位医生的医生证,法人代表女士振振有词回答说我们无权察看。联想到拿到手的处方已经被改了医师姓名,我们严重怀疑那位医生是否具备医师资格。 在警察的“调解”下,我们没有解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这件事情,反而警察自作主张把医疗事故这事儿解决了。那就是:我们必须还钱,出于人民警察的宽容可以拖到明天。就算有医疗事故,也要等专业部门鉴定,到法院上去说。 最后出门时,另一名也是陈姓的警察悄悄地对我说:“以后有病不要到这地方来看病。” 俺就纳了闷了,同样是姓陈的警察,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我觉得那诊所老板是傻帽,她这个诊所主要是面对学校的学生,得罪了学生对她有什么好处? 另外他们还不知道,我新买的MP3的录音功能在今天第一次派上了用场,整个过程历历在耳清晰无比。我正在琢磨是先把录音给消协呢还是先给警察监督部门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9 0:30: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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