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湖南卫视正在创办的《金鹰卡通》动漫杂志的一个编辑在网上联系到我,谈合作。该编辑把我推荐给他们主编后,该主编看到乐城网站和我的作品大为赞赏,语言里尽是前景无限。他(她)希望我立马把我的作品寄过去,寻找合作切入点。第二天那个编辑还发短信催问我是否寄书了。 书寄出去两个月有余,他们也受到了,但是从此却杳无音讯。 最初联系我的那个编辑倒很热情,帮我询问情况,但主编没有答复。我也在QQ上多次催问主编,但连个屁都没有听到。 我想,就算杂志不打算用我的稿子,跟我说一声总不失为礼貌之举吧?我经受退稿拒稿的次数比用稿的次数要多多了,这么点心理承受能力还是有的。但他们在我几次追问的情况下毫不理睬,我感到这是在侮辱我。 我也曾经历过未征得本人同意(投稿)就用稿的事情,但找过去,人家总能以礼相待,马上答复。要是在以前,按照从郑渊洁那里学来的脾气,我非得暴跳起来大呼“侵权”然后上告到法院不可。但在这个圈圈里,一个普通作者怒骂一家杂志,肯定会遭到其他杂志唇亡齿寒的鄙视。所以,即便遭到这种“侵权”,我也只能采取息事宁人的方式来处理。“封杀”杂志无异于封杀自己。 我知道就算是大文豪大作家,谈“封杀”两个字也是很可笑很幼稚很不自量力的事情。但是我今天要说,《金鹰卡通》杂志被我封杀了。我在最后的信息中告诉那位主编:我不会再给你们一篇稿子,你们也不准用我一个字的文章。 随后,该主编的QQ被我拖入黑名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30 23:48: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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