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名,1968年6月《TIME》 场景:手绘枪支。 背景:要求管制: 1968年,参众两院经过激烈辩论,最终通过了《1968年枪支管制法》,并由约翰逊总统签署生效。《1968年枪支管制法》是自30年代以来国会通过的最为实质性的枪支管制法案。 反对管制:1980年,向来反对枪支管制的里根当选美国总统,共和党还赢得了参议院的主导权,《1986年武器拥有者保护法》在参众两院获得了通过,并于1986年5月由里根总统签署生效。 要求管制:1992年,《布雷迪法》获得通过;《暴力犯罪和执法保护法》在1994年8月通过――法律明确了购枪等候期,并禁止攻击型武器的销售和拥有。 反对管制:1996年,众院以239票对173票通过了废除禁止攻击型武器的规定。 这一期杂志,是当年在通过《1968年枪支管制法》后发行的,标题是“The Gun In America”(枪支在美国)。关于枪支管制的争论,从未停息过――这是一个涉及到公民权利、国家管理的权力与公共秩序维护之间的关系问题。 在美国,拥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和言论自由一样,被视为最珍视的个人权利之一。宪法第二条修正案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