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哈拉在2004-7-24 21:39:04的发言:
乐城与书友会论坛吵起来了!
大家在两个论坛转一转就知道了。
以下是引用书友会红薯的帖子:
从昨天起,会员舒罗罗舒贝在书友会论坛发布大量没有文字内容的网站广告贴,所作广告全是一个叫乐城的网站。我去看了,那网站竟然用郑渊洁的照片配上郑渊洁的口气说:“我的读者家在可乐无限童话城堡”!我想问的是,这样说,经过郑渊洁授权了吗?如果没有,首先,侵犯了郑渊洁的肖像权,这绝对是利用郑渊洁的照片和名望在招徕点击率。其次,侵犯了郑渊洁的姓名权,别人的嘴是不能用郑渊洁的名字说他没说的话的。
如果乐成是经过老郑授权的,算我白说。如果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老郑的照片和杜撰他的话招徕点击率,马啸律师,您也该管管了吧?
可乐惹上麻烦了……
法律这东西导致同是郑迷的一群人吵起来了,汗~~
当然不排除(如果,表示假设的意思)某些小人冒充郑迷挑拨两岸关系。
笑止
一法盲还谈肖像权?
肖像权的主要内容有:[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并通过肖像的利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利益;[2]公民有权同意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有权取得适当报酬;[3]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毁损、恶意玷污自己的肖像;[4]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事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如果觉得不够清楚可以叫他自己去net.china.cn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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