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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辛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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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地震发生时,你还有点仁慈之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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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无限 发表于 08-5-16 17:58:1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云不会哭在2008-5-16 17:28:25的发言:

现在又改了:作为班主任,我要给在灾区的学生送食物

他可真行

“红枣女孩牌”几个字已经不见了。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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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居士 发表于 08-5-16 22:20:31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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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hui 发表于 08-5-19 03:02:47 | 只看该作者

请容许从另外的角度看待此问题

我深信老郑绝不会做出利用地震来搞噱头做广告的事。老郑如果不关心地震灾区就不会捐助受难的人们,老郑如果没有人性就不会一直帮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您不介意的话我先辩论几句再说明原因。

您说“从雪灾到西藏暴乱到火炬国外传递遇难到火车事故到四川地震,他似乎视而不见”。公众人物就有在第一时间对任何发生的重大事件做出评论和呼吁的责任和义务吗?当然呼吁大家支援灾区是有效的支援方式,但是否需要人人都呼吁?既然老郑知道国家政府一定会及时作出反应和呼吁,一些慈善机构也会呼吁人们援助灾区,他还会再跟着呼吁吗?倒不如做出一些实质性的帮助行为来得实际些。

您还提到“自吹自擂、分餐制立法......”这些和地震没有什么关系吧?那是他个人表达的方式而已。

老郑关于“唐山大地震全家遇难者的无主存款应用于汶川地震救灾的建议”也是一种对地震灾区的关心,何罪之有?他有说捐款要分来源的吗?

至于令您发指的“捐助红枣女孩牌干脆面”一事,老郑作为一个极具独特性的作家,他的思想和行为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我的初步理解是:老郑没别的意思,毫无做广告的嫌疑。

干脆面的图片您仔细看过了吗?我觉得是老郑自己用电脑做的,您看到有具体商标、厂家了吗?谁的干脆面上会写着“坚持就是胜利”?就算干脆面是真的那也是老郑为支援灾区而特意赶工定制的:)

您说您一直关注着郑渊洁,但是否忽略了“红枣女孩”的来源和背景呢?红枣女孩是陕西省佳县木头峪乡羊圈山村的8岁女孩刘佩佩。陕西省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是中国最贫困的县之一。木头峪乡是佳县最贫困的乡。羊圈山村是木头峪乡最贫困的村庄。刘佩佩是接受老郑帮助的孩子之一。

老郑为什么要提“红枣女孩牌”?我想是老郑看到灾区的孩子们时想起了红枣女孩刘佩佩,他们一样都是让人看得心疼的可怜孩子。在贫困区孩子和灾区孩子之间建立一种特别的感情关系有什么问题吗?您可以想象这样一个场景:一个生活异常艰苦的红枣女孩对身处地震灾区的孩子们说“坚持就是胜利!”,那些灾区的孩子们会得到多少鼓励?他们会更加增强战胜困难的决心才是!

您失望、愤怒的情绪是因为您太关心地震灾区的人们了,也太关注老郑了,以至于暂时失去了判断问题的耐心和理性,才会对老郑的“非正常言行”做出了强烈的反应,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您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我也希望爱心能通过更有效的方式来表达。

您的这篇文章才发出来就有人跟帖,产生了一些负性的议论。且不说对老郑形象的影响问题,在灾区人民还没有完全度过难关之前,在这种最需要鼓舞最需要信心的时刻,是否能先别急于批判别人、暂时放下心中的不满情绪,而把精力放在如何战胜困难上。越是困难的时候约需要力量,大家先充满信心、团结一致地过完困难关,回过头来再评判也不迟。现在老郑博客删去“红枣女孩牌”也是照顾大家的情绪而已,实际上他又何错之有?

最后,不同的人会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对别人的关心和爱,只要我们做出有实质性的帮助,不管大事小事就能做多少做多少,不必计较非要用哪种方式去表达。心与心的沟通,不只有一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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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辛巴 发表于 08-5-19 11:04:07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了你的第二段话就不想再看下去了:

公众人物就有在第一时间对任何发生的重大事件做出评论和呼吁的责任和义务吗?

回答:有!

我现在已经原谅郑渊洁了,因为他后来的弥补措施给自己交了一份完满的补考答卷。33万余捐款。

而您的所有这些话都无法构成原谅的理由。如果你的所有这些“辩解”都成立,那为什么郑渊洁后来还要一而再再二三地改标题、改内容呢?这说明他自己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的。郑渊洁自己都认错了,你还辩解什么?

你的倒数第二段话也点中了要害,“且不说对老郑形象的影响问题”,是的,这的确是郑渊洁的形象问题,而这种形象问题不是这个帖子带来的,而是郑渊洁自己造成的。万幸,他的补救措施很及时很到位,形象问题已经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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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hui 发表于 08-5-22 21:52:47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说话不地道!“公众人物就有在第一时间对任何发生的重大事件做出评论和呼吁的责任和义务吗?”答案是没有!

请问是哪条法律规定“公众人物有在第一时间对任何发生的重大事件做出评论和呼吁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你能在现有的法律相关条文书籍中找到这一条,我立刻闭嘴!问题是你找不到!

老郑之所以修改就是不想你们这些无聊的人拿着到处做文章,你这些话才是真正伤害人民的感情!在大家忙着救援的时候你们这些人还有闲工夫扯别人的不是,照你这么说他干脆什么不要捐,省得有人说风凉话!捐一块钱也是捐,捐一亿也是捐。如果捐得少了就要挨你们这帮无聊的人骂,索性不让你们知道最好。你说这些话最好想清楚:你还没捐过5万袋方便面呢,自己做的不如别人好就闭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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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辛巴 发表于 08-5-24 06:19:43 | 只看该作者

公众人物如果没有做出表率的义务,那他就不配当公众人物。您别开玩笑,这种靠自我责任感与舆论监督来约束的基本道理怎么可能写进法律?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如果做不到,就有愧于公众人物的称号。法律不管,但舆论管。这也是郑渊洁自己在《大灰狼罗克》里写明的:罗克以为自己当上公众人物就可以随便闯红灯为所欲为,后来他努力成名当了公众人物,可他闯红灯的时候警察罚款两倍,理由是作为公众人物你有义务做表率。我上次回复阁下的时候本想写出这点但是感觉没必要,因为我猜测作为粉丝阁下肯定会对这段罗克的故事烂熟于心。

我对阁下的第一印象非常好,阁下在第一个帖子里发言十分中肯,说话彬彬有礼,充分展现了对不同观点的尊重,也充分展现了阁下与辩论对手沟通的诚意。我也已经表示过了:郑渊洁后来的纠正以及追加的捐款已经让我改变了对他的态度,我在试图与你达成统一,共同为郑渊洁加油。但不知道为什么阁下的第二贴却判若两人,什么闭嘴闭嘴的,听起来很刺耳。说几句话里这么多叹号,一上来就给我扣上“不地道”“无聊的人”的帽子,你想谁会舒服?这是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尊重,也是郑渊洁作品里处处闪烁着的人文精神。

我捐不出5万袋红枣女孩牌干吃面,因为我就算掏光身上所有的钱也买不起5万袋。但我可以说,我捐出的钱在我所有资产中的比重,并不逊色于郑渊洁的33万。需要重点说明的是:郑渊洁捐5万袋方便面我没觉得少,我只是不能接受他捐出的是“红枣女孩牌”干吃面,就这么简单,请不要偷换概念。您说郑没有做广告的意思、郑的表达方式很独特,这我也可以接受。但当“红枣女孩牌”这几个极富广告意味的关键词赤裸裸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大家都会和你一样认为吗?试想当您听说一个您并不是太了解的明星,在地震天灾到来时捐出某个品牌的方便面,你会怎么想?所以,不要认为我对郑渊洁的不满就不是在敦促他维护他的形象,这也正如郑渊洁自己所说的,他最不满的国家是中国,最满意的国家也是中国。

你说的在抗震救灾关键期要齐心协力,这我同意。但看到自己的偶像在地震发生了两三天了还叫嚷着某个品牌的干吃面,一时气愤难当,我发表一下不满总无可厚非吧?何况我发表这个不满并没有到郑的博客上叫嚷,也没有到大论坛上去煽呼,只是在乐城自己的家跟自己的朋友相互牢骚两句,并且我们都在关注着郑渊洁的改正并为之高兴,这怎么叫“到处做文章”呢?

本来这事儿已经有一个完满的结局了:郑渊洁抹去了“红枣女孩牌”,还追加了捐款。我们双方完全可以达到统一,所以这场辩论,已经没有意义了。再继续下去只会对郑渊洁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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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aclee 发表于 08-5-24 13:39:57 | 只看该作者
郑老师之后的言和行补救了他把"红枣女孩"这个品牌直接说出来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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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无限 发表于 08-5-24 18:17:4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看来,辛巴当时的言论是有点过激。但从他说“本来标题我是想写《郑渊洁,你还有点人性吗?》后来忍住了。”可以看出,他还是努力控制了情绪的。

第一次看到郑的言论时,我也很愤怒。对,愤怒,这个词并不为过。

但后来看到他的改正,我感到非常高兴。

huihui的帖子中,处处可见对郑的爱,对其形象的维护。向你致敬。

但偶像也并非做什么事都不会犯错的,我们没有必要在他犯错的时候还在为他找借口,这对偶像没有好处。

对偶像就像对孩子,太宠了并不好。“赏罚分明”才是正确的。在这一点上,乐城曾有血的教训。

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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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不会哭 发表于 08-5-24 18:22:21 | 只看该作者

补救了,也让我继续为他失望。本来是我对他的失望一直在逐步加深,捐红枣女孩牌干吃面出来后,失望变成了绝望。补救后,虽然不绝望了,但是失望依旧在大大加深。724以来,他一次又一次的让我失望…………

另外,那个“坚持就是胜利”相信不是郑自己做的,他可没这本事,他自己承认过的。当初在bbs上有一次他要在帖子后面跟一张照片让我看,他说他不会传,最后是让工作人员传的。当时还调侃“他哥”也不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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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hui 发表于 08-5-30 00:06:50 | 只看该作者

老郑的粉丝们也说不要和你争论

老郑的一些粉丝也说不要和你争论,他们说就当你是疯子。这句话是不是很侮辱你?

我对人的礼貌向来是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的。我今天对你礼貌不代表我会一直对你礼貌。

只能怪我一不小心看到你的贴,而我又是老郑的忠实粉丝,眼里揉不得沙子。

其实辩论本身没有谁对谁错,各有各的道理。你有你的理,我有我的理。

我不能强迫你向老郑道歉,也不能强迫你不说攻击他的话,但我可以反击几句。

对于公众人物有没有对所有发生的事情第一时间评论的义务的辩论没有意思。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

之前攻击你也是在向你学习闹情绪,让你感受一下被攻击的滋味。你可以发牢骚,我也可以。

老郑可以删改博客文章,你可以骂完了再道歉,我也可以回击完了再道歉。

如果我的话伤害了你,我向你道歉。不过如果你是容易受伤害的人,就怪不得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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