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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家庭投入过多负担重
“2020年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至少应达到4.5%”,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综合多位研究者对于教育财政投入的研究结果认为,财政性教育占国民生产总值4.5%~5%的目标是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而且这一数字在正在进行中的《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中必须明确地体现出来。
教育投入占GDP的4%提出16年,仍未达标
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但迄今为止,“4%”的政策目标尚未实现。
据了解,2007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3.32%,比2006年的3%增加了0.32个百分点,为近年来最高。关于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比例问题的讨论和争论也一度进入激烈化的状态,尤其是最近几年,关于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4%的问题已经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北京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特邀委员王晋堂,在2007年就写过一个提案,同时也在一个会上提出,希望北京市能够率先在全国实现教育投入占GDP4%。王晋堂提出三个理由:
第一,4%的投入是一个和国际接轨的数字,北京市作为首都完全应该不低于这个数。
第二,美国、日本、韩国、印度,GDP投入是4.7%~7.4%,如果中国低于美国、日本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要低于印度(7.1%),低于韩国,这就说不过去了。
第三,北京市在当时GDP的增长连续七年是两位数,提高教育投入所占比例也是有现实可能性的。
“但北京教育投入占GDP比例也一直没有达到目标,2006年是3.1%,2007年是3.8%,2008年是3.5%。”王晋堂说,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让每一个校长都在想着怎么弄钱,这会严重影响我们的教育发展。因此必须加大投入。
让王晋堂略感欣慰的是,目前北京朝阳区已经由政府买断区中小学校老师的结构工资,海淀区也将实行。
目标未达到,教育欠债多家庭负担重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袁连生对教育经费投入有深入研究。他认为目前来看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偏低,经费不足:“比如农村教师的工资、农村教育的基本条件仍不高,甚至连广东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目前还有在几十年前建的危房里上课的现象。前两天看到报纸上登的,西部有学校几百个学生站在操场上吃中饭。这也就是说农村教育经费短缺还非常严重,不光是教师工资问题,还有相当多的学校达不到基本的办学要求,这是一个很明显的情况。”
“我们的教育还有巨大的债务。”袁连生分析这个债务有几千亿,其中包括义务教育上千亿,高中阶段不止1000亿,高校有的数据是4000多亿。这么大债务就是表明投入不足。我们扩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扩大高中招生,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负债来实现的,相应的政府投入没有跟上去。
除了债务是教育投入不足的一个表现形式外,还有另外一个表现就是受教育人口的家庭教育负担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我们的总教育经费当中政府负担65%左右,但大多数国家,包括印度,总教育经费当中政府负担达75%以上,甚至接近80%。
袁连生总结:“目前我们投入的水平远远无法满足教育的基本需求。而且过多地依靠家庭的投入,使得家庭没有更多的能力去进行其他消费,甚至经济出现一定的压力。”
他认为,到2020年,如果我们经济到了人均GDP7000美元,高校毛入学率是40%左右,高中普及了,大概区间应该是4.5%~5%。
教育经费多元投入与加强监管同行
为什么4%的目标提了十几年没实现?这是许多人的疑惑。财政部教科文卫司的一位负责人对此做了简单的解释,认为这个问题大背景还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比较低,因为我们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大概只有不到25%,而西方国家这个比重很高,超过50%。另外,我国从乡镇一直到中央有五级政府,存在一些体制性障碍。
中国改革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袁绪程在论坛上观点明确:“教育投入必须多元化,对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严格限定。”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室副主任王烽先生对此持相同观点。
“在北京有那么多农民工子女无公办校可上,在北京大学后面就有一个非常可怜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那些人受的是什么教育?上的是什么学?为什么有这种情况呢?核心问题是,我们的基层政府是不是把公众利益作为政府的决策目标?”袁连生认为,除此之外还要研究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要激励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让这三级政府把更大的功夫用在教育上。
在研讨会上,专家们提出了关于教育经费投入的若干政策建议:
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投入为主,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非义务教育形式应多鼓励社会和个人的投资和支持,在捐赠、基金、学杂费等方面更加反映市场和个人的需求。
第二,应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学校确定适度办学规模,形成规模经济,降低教育成本;提高资产和经费投入的使用效率。
第三,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监管,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成为经费预算编制的主体,由人大代表和财政官员共同决定下达给教育部门的预算控制数,避免财政部门在控制数环节就挤压教育经费的比例;同时,应将教育预算草案向社会公开,向公众说明教育预算的依据,解释资金的分配方式和用途。
第四,建立以省为主的教育财政分担机制,中央政府的主要责任是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均衡省级政府的教育财政能力,并承担各级教育的学生资助经费和高水平大学经费的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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