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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小小提一点,你们的博客禁止转载,版权意识可嘉。可是就你们自己的身份来讲,有点过。毕竟你们还没出名,如果可以允许别人转载来为你们宣扬名气,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你们可以回顾一下互联网上的热点问题,哪个不是通过在各大网站上到处发帖炒作起来的?
互联网的最大精神是共享精神,版权保护与共享精神是一对矛盾,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这种矛盾。
有人制定出了能最大限度照顾这两方面的方法,就是CC协议,这个名词我不解释了,感兴趣你们可以搜一下。
现在使用最普遍的一种CC协议是:允许别人自由转载,但转载时必须署名,必须附加对原作品网址的链接。
这种协议被普遍认为是最合理的。供你们借鉴一下。
即使你们不同意这样也没办法,比如,你们的博客可以被别人用阅读器订阅,读者并不需要登录你的博客就可以通过阅读器阅读。
郑渊洁的那种对著作权十分苛刻的要求,实际上是矫枉过正。在现实中可以,可拿到互联网上,我本人并不提倡,也不值得提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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