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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保钓联合会在厦门成立 通过《保钓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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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无限 发表于 03-12-29 12:26:46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昨日下午,为期3天的“全球华人保钓论坛”在厦门闭幕。同时,经过两个月的紧张筹备,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筹)昨日在厦门正式成立。   通过《保钓宣言》   “全球华人保钓论坛”由“中国918爱国网”、“爱国者同盟网”主办。会上,全球 各保钓组织对各自保钓活动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会议还通过了《保钓宣言》以及明年保钓行动的打算,并将建立全球华人保钓联络机制。   会议开始前播放了“中国918爱国网”为这次会议而特别制作的MTV——《保卫钓鱼岛》,献给“全球华人保钓论坛”。据创作者介绍,他们将此作品献给保钓先驱———陈毓祥勇士!献给为了保卫祖国领土而前赴后继的保钓勇士们!   保钓勇士层出不穷   据大陆“老保钓”、浙江教育学院副教授高熊飞介绍,自1971年纽约华人兴起保钓运动以来,全球各种形式的华人保钓组织兴起,高潮时达到200余个。   论坛汇集了海内外华人代表30多人,他们分别来自北美、南美、我国香港和台湾及祖国大陆各地区。其中,大陆保钓人士童增、冯锦华、张立昆、李义强,香港保钓人士柯华、罗就和台湾保钓行动小组金介寿、黄锡麟等多人曾发起和参与了今年的两次保钓行动。这两次出海保钓行动都是从我国东南沿海出发的。   很多上世纪70年代以后出生的年轻人也参加了这次会议。来自纽约的63岁的“老保钓”陈宪中从1971年开始,参与了多次保钓行动。他说,看到这么多年轻人的面孔,他感到特别高兴。保钓不是一时的运动,而需要长期的努力。他准备建立一个网站,向海外华人宣传“保钓行动”,目前网站正在筹备中。   大陆代表鞠德源教授把自己编写的《日本国窃土源流》、《钓鱼列屿主权辩》等两本书赠送给了保钓代表。这两本书详细阐述了钓鱼岛的历史,引用了许多日本史料,有力地驳斥了日本关于钓鱼岛的言论,是对钓鱼岛宣示主权的有力根据。他希望与会者把这两本书翻译成多国文字,让保钓活动得到国际支持。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钓   会议期间,各地保钓代表纷纷表示:投入保钓是为了支持我国政府对于钓鱼岛拥有主权的严正立场,为了回击日本在我国领土钓鱼岛的无耻挑衅,更为了捍卫中华民族的尊严,因此行动将严格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筹)成立   会议期间,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筹)在厦门正式挂牌成立,负责协调全球华人保钓行动。与会者认为,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筹)的成立标志着全球华人的保钓行动翻开了新的篇章。从此以后,全球华人的保钓行动有了明确的协调机构,使得保钓行动更加透明化、正规化,也使得保钓行动更有号召力和战斗力。   附:《保钓宣言》全文   本宣言于公元2003年12月26日在中国厦门召开的《全球华人保钓论坛》通过。   我中华儿女,同兹决心,欲免后世再遭近代日人所施惨不堪言之战祸,以史为鉴,和平解决战争遗留问题,重振中华尊严,维护中华领土之完整,弘扬正义,保卫钓鱼岛,并为达此目的,尊重各所在地法律之规定及义务,久而弗懈,反击日本军国主义侵我国土、篡改侵华历史之卑鄙劣行。爰由大陆、香港、台湾及世界各地保钓人士共议本保钓宣言。   第一条 宗旨及原则   本保钓宣言之发起人皆遵从如下宗旨:尽一切力量,对世人宣解日本政府窃占钓鱼岛问题之真相,阐明我中华儿女之严正立场;反击日本篡改侵华历史、掩盖战争罪行之卑劣行径,团结一切正义力量保卫钓鱼岛。   为求实现所述各宗旨起见,本保钓宣言之发起人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一个团结之中华民族之原则:海内外中华儿女皆为中华民族一分子,大陆、台湾、港澳都是中国之一部分,民族成员团结一致争取领土完整。   (2)钓鱼岛中国主权原则:钓鱼列岛乃我中华之固有领土,属中华民族万代之基业,断不容任何外国势力染指。   第二条 人员统属   宣言之发起人以共同之意愿自愿从事保钓之行动,其相互之间均以民族大局为重,相互协作,但无统属之机构联系。   第三条 协作及立场   一、我们之行为乃在反击日本右翼势力及政府之篡改历史、侵占钓鱼岛之罪行,并否认战争暴行之险恶用心,非以一己之私,挑拨民族矛盾。   二、我们欢迎政府、组织、个人能促进我们的宗旨、原则之实现者,并认为实现宗旨及原则,此类援助必不可缺少。唯此类援助之接受与否及用途,需由各人在接受时商定,不对其他个体造成约束;并接受此类援助之目的,需以纯粹实现宗旨及原则为准绳,不得有挪用、贪污及分裂中华民族之行为。   三、有鉴于日本近年对我钓鱼岛已成侵略之势,日本之行为已严重危及保钓同仁人身安全,我们的保钓行动,更当同心并力,相互协助。今后所有保钓行动,皆当尽力协作,以中华民族之利益为重;不可因地域、政见之异,起牵制之心。其协作之手段包括:1、联合行动,以为中华主权之宣示;2、相互间以人力、物力进行辅助,以促成示威及平安归来;3、对彼此行动及立场之声援、救助及善后事宜之处理;4、视外部政治及安全形势,尽量对有关保钓示威、抗议及出海之行动,互通声气,并尽所能促成国际之重视与支持,以增进彼此之友好信任并合作关系。   四、保钓乃我中华儿女之共同事业,不可以此名义为颠覆、叛乱之行。我们亦当相互交换此类信息,以为彼此之警惕。我们中华历经磨难,至今形势复杂,并本保钓行为皆系民间发起,所涉个人立场难一,其中牵涉之因素,往往不能一言蔽之。我们当相互理解,以民族大义为重,凡事沟通理解,谨言慎行,不因政见、地域之私见,有相互攻击、污蔑之举。   第四条 责任及义务   一、自宣言之日起,本宣言之保钓人士间即有互助之责。如因参与保钓事业而受迫害、监禁、伤残、死亡者,宣言中人皆有照顾之责,并以合法手段将案犯诉之以法,及促成国际之谴责和制裁。   二、我们立此宣言之目的在于保钓,但不影响各自对中日关系之主张。   三、保钓志士陈毓祥先生于1996年9月26日保钓行动中不幸牺牲。我们发起人特尊陈先生为我中华保钓事业之烈士,永志纪念并必将完成他未竟之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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