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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禁止汉语出版物随意夹带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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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
可乐无限 发表于 10-12-21 14:32:1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通知要求,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

据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报道,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书、互联网等各类出版物中,外国语言文字使用量剧增,出现了在汉语言中随意夹杂英语等外来语、直接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生造一些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等滥用语言文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纯洁性,破坏了和谐健康的语言文化环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通知要求,各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化,尊重并遵循汉语言及所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的结构规律和词汇、语法规则。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语言文字使用及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将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情况,尤其是使用外语规范情况作为出版物质量检查和年度核验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日常审读范围。对违反使用语言文字规范的,要责令改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新闻网
沙发 2#
 楼主| 可乐无限 发表于 10-12-21 14:34:59 | 只看该作者

破坏了和谐健康的语言文化环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了避免破坏和谐健康的语言文化环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我宣布以后写作不再使用任何非中文字符,包括阿拉伯数字。
板凳 3#
divaclee 发表于 10-12-21 14:48:06 | 只看该作者
天朝又有新的相声演员了
哈哈
马扎 4#
 楼主| 可乐无限 发表于 10-12-21 22:34:32 | 只看该作者
相声?
草席 5#
月文 发表于 10-12-22 03:52:5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也是可以理解的。

就好比最近几年的搞笑古装电影里面总是说英文,感觉不伦不类的样子。
地板 6#
ppllyc 发表于 11-1-2 15:5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月文


    不能理解。。。你没看见天朝把引进台剧中的闽南语、广东话和英文全配了一遍中文。?难听+恶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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