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眼中的美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理乾坤    时间: 04-1-17 15:40
标题: 我眼中的美
在遇到她之前,我不相信美的存在。我所说道的美单指女性的美。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产生这个想法的。但它就一直占据着我的大脑,让我不相信美的存在。 100天前,我看到了她。 99天前,我第二次看到她。 98天前,我认识了她。 100天前,看到她的时候,我甚至不相信她是存在着的人。我以为是自己的老毛病幻视产生了。但无法逃离的现实却告诉我,她是真的,是真正的存在。于是我就相信了,我的生活中是可以有美的。 她的名字于现在的我而言已然是遥远的了,但我终究还是记住了一个馨字。她的以前我只有一丝的了解,但这并不重要。重要吗?不重要吗?重要吗?不重要吗?我说不清,也道不明。管他香蕉还是疤瘌,我只是把关于她的记忆逐字逐句地打出来,别的我不管。 我和她之间没有爱情,好象有友情,又好象没有友情。 她经营着一个网络服务中心,我则是她的常客。她并不拥有服务中心的股权,股权的持有者是她的父亲。或者可以这么说,她是一个网管。因为她的美丽,很多人冲着她去照顾她的生意。在我看来,这只是一般人对美的向往而已,并没有人对她产生邪念。因为她的微笑,我成了她的顾客,进而又是常客。 我违心地用着父母亲给的钱,怎么个用法我从不向父母亲说,父母亲也不过问。在他们看来,这应该就是理所当然的。我不明白为什么父母亲把自己辛辛苦苦赚得的钞票给孩子时不留下任何的凭据,更不明白为什么父母亲在日后被儿女抛弃后不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已然是日暮西山的权益。我手上的钱很少没有过。 九月到十月,我过着混沌的日子,不知道白昼与黑夜的关系。白日里浑浑噩噩,似睡非睡,因为前日晚上通宵上网的缘故。 九月开始后的第二次通宵,我就在馨的这家网络服务中心度过。那天具体是星期几我已经记不得了,但我到任何时候都会记得她那天对我说的:“你玩通宵我就玩通宵。”虽然她是网络服务中心的网管,是一个需要高度责任心的一个职业,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爽了我的约,吃掉了自己说的话。等了好久,终于没有看到她。她的哥哥给我的解释是她去睡觉了。我渴望她的微笑,不能说没有原因,我的这种渴望是有原由的。这是美啊,我是爱美的人,怎么能离得了她的微笑呢。 工夫不负有心人,两天后的深夜我等到了她,和我并排坐着,用QQ和网络上不知真名实姓的网友聊着。那一夜她的网络服务中心生意很好,但还是有一台机器没有顾客。我一眼就看到了她的QQ号码,并把她加为好友。我和她还算有些共同语言,算得上有话说。 那一夜,我教会了她网络游戏泡泡堂的玩法。 在我看来,盛大公司做的的一些游戏都是无聊的。尤其是泡泡堂,这是一个比所谓的“传奇”更加容易上手的游戏。主要就是放泡泡,然后等待泡泡炸破,破裂时的水花溅到哪个玩家身上则那个玩家就得玩完,也有不玩完的,那是因为同组的玩家拔刀相助。泡泡堂的高手和传奇的高手是两回事,泡泡堂的高手是自我培养出来的;传奇的高手是智慧运气的结晶。 这些都是与我和她没什么大关系的,不说也罢。 她坐在我的身边,我的心中顿时滋生出了一种莫可明状的东西。我至今还不明白这充盈我心怀的是什么东西。我和她单独开设了一个游戏房间,别人不知道密码是不可能插手我和她的游戏。我敢说,那个晚上是让我映相最深刻的。虽然这在我的生命中只是千分之一或者更少的时间,但我永远记着了。 当是时,我的室友坐在我的左手边,试图插手我和她的游戏。我很果断地告诉他一个错误的密码。当他反问的时候我另外编造出了一个藉口,反正一句话,他不能和我分享她的美丽的微笑。至少我在她身边的时候,和她互相笑谈的时候,我这个其铁无比的朋友是不能分享的。 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否男朋友。但她对我说是没有,我于是就相信了她的话。我确信她是没有交过男朋友的。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是个没有丝毫自信的傻小子嘛,怎么可能交到她这般美丽的女朋友。所以,我就索性把她当成朋友。但这话只能在此时此地这么说说,把她当成朋友,谈何容易的事。试问一个美得你在五分钟内说不出话的女孩出现在你的视线中的时候,你会不心动吗?你会,那是因为你是不懂感情的披着人皮的兽;你不会不心动,是因为你心智健全;你不但心动,而且行动,是因为你是情场打滚多少回了,是屡败屡战的人物了。 那还是没有转寒的时候,晚上随便穿点什么都不会冷。因为馨在身旁的缘故,身体怎么就莫名奇妙地温暖起来。一个地瓜放在了我的手边,我没反应过来,愣了一分多钟我才明白,这是馨打赏给我的。我这么说是贬低自己还是抬高自己?有谁又能给我答案呢。 她的网络服务中心没有安装任何管理系统,这就是说,任何人上机下机都是她一个人手工记录。我曾想过是不是给她一点帮助,帮她减减压。具体就是帮她做记录。她没同意我的要求,即便我是她的常客,即便我让她无比信任。前面不是说了吗,这个网络服务中心的股权在她的老爸的手上。她在钱的面前是成熟的,更是细心的。我自叹弗如。 十月一日,是国家法定的假期,我有七天的休假,而她没有。 她是寂寞的吧,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我十月二日在QQ上对她说,我五号返回学校,就当是跟你做个伴。 她说好好好。 十月三日,我返回县城在一家中型书店买了一本有作者现场签名的书。我回家后在QQ上碰到了她,听说我去了县城,她的语气里流出兴奋。那一次,我和她在QQ上聊到了很晚。 五日,我提前回校,在父母面前随便扯出了一个谎言。她的网络服务中心里于是又有了我的影子。夜阑人静的时候,我向自己的灵魂忏悔,希望灵魂能原谅躯体。我为了一个女子的微笑,为了见到一个美丽的女子,竟在父母面前撒下了永远也说不圆的谎言。 我辛辛苦苦买来的书在第一时间递到了她的手上。我自己当然不可能在短短两天时间看完一本十八万字左右遍布错字的现代都市爱情小说。我的习惯是看到错字就立马改正,看到不认识的字立马查字典认个究竟。即便是查出读音后又一次忘却,我的这个习惯却仍是改不了。我把书给她,顺便摸了她的手,那感觉至今难忘。她的手甚至不如我的细腻和光滑,白皙是当然的了。她干过活,我的知觉告诉我。甚至是粗活,我犀利的逻辑思维传给大脑这样一个消息。我没有细问,没有问这个问题的资格。我什么人,她什么人,我和她有关系吗,没有。我爱她吗,不爱。我喜欢她吗,不喜欢吗。主也许能给我个答案。 主说,要有光,于是人间便有了光。主说,除我之外,不可再有别的神。 我信主,但她似乎没有信仰。我从不在别人面前道出我是有神论者这个实情。我怕别人的鄙视啊。我在她的面前也没说,我只告诉她,认识她是因为宿命。
作者: 怪才墨雨    时间: 04-1-17 20:12
没看懂对不起哦
作者: 木棉散人    时间: 12-3-2 03:53
我在努力中  
作者: 战神三国策    时间: 12-4-5 19:33
谢谢楼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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