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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著名小说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幼年时家里很穷,他父亲开了家不赚钱的瓷器店,有时还得去参加职业板球比赛挣点钱,母亲给别人当佣人。小威尔斯常在瓷器店后面的空地上玩,他用碎瓷片和垃圾里捡的破烂“建设”火星上的城堡和炮台。八岁时,小威尔斯摔断了一条腿,他只好躺在床上,父亲从图书馆借一些书给他打发时间。小威尔斯越来越喜欢读书了,那些书在小威尔斯眼前展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激发了他的想像,他可以漫游在幻想的世界里,忘记了家里的穷困,甚至有了写故事的愿望。
(飞雪注:威尔斯的成长经历的贫穷,痛苦,侮辱和失败。他上小学时因为家里付不出学费辍学,去当徒工,每天干13个小时,晚上和其他徒工挤在一起睡,几次被解雇,每次被解雇回家,他都怕得“脊背上发冷”。后来威尔斯考上了奖学金才得以继续学习。
他的最有名的小说是1895年发表的科幻小说《时间机器》。这部小说将优雅的贵族描写为被莫洛克饲养的畜牲,而且还被当作食物。展示了人类退化的阴森景象。许多人认为是讽刺了当时资本家的腐朽生活方式以及工人阶级被迫劳动的现象。由于赫伯特·乔治·威尔斯苦难的童年,他反对资本主义,但是反对暴力,主张对社会进行改良。
《时间机器》並不是第一次提出了“时间旅行”的概念。但威尔斯在这部开创性的小说开头,进行了大篇幅的科学哲理讨论,为的是帮助读者“克服不可能心理”。而这种“如果某种科学技术得以实现,那么未来将……”的开篇方式,成了科幻小说的一种经典范例。
穷人家的孩子往往更富于想像力,因为只有在想像的虚拟世界中他们才能逃离严酷的现实。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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