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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取这么一个标题毫无意义。就好象我问我妈“我是你亲生儿子还是拣来的”一样危险。但是,剽悍的男人应该把自己的真心话说出来:曾经无比热门的、红遍中国儿童文学界的童话家郑渊洁先生早已沦为和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中一切丑陋的、无耻的(这里“无耻”做“不知廉耻”解)炒卖商人,从本质上说,他和宋祖德们、邓建国们没有太大区别。如果一定要仔细的做区分,那就是——郑渊洁仍然拥有无数热爱追忆美好童年的曾经的读者。但如果让那些已经长大的读者们再去痴迷于“舒克和贝塔”之流的童话,只怕没有几个人真正打得起精神。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
爱之深恨之切,但爱之深也鄙之切。
《童话大王》曾经给我带来过很多美好的回忆,这本杂志的唯一作者也曾经让我当作童年时代的思想启蒙者一样的膜拜,其中最值得记录的,有两件事情:
我9岁的时候,杂志还必须去邮局买,而当时《童话大王》是很畅销的。于是,某天去晚了,没有买到。在郁闷的回家路上,我需要经过一座开放式公园,而我在经过时发现某个躺椅上坐着一位姑娘,年纪大概十二、三岁左右,长得很秀气,在看刚出的《童话大王》。我就悄悄的站在她身后,一半看她,一半看杂志。然后,她发觉了,她说,杂志是刚买的,还没有看完,如果小弟弟你想看的话,明天中午来这里,我送给你。然后她就走了,我看到她上了班车。第二天中午我又去了那里,但只敢远远站着,不好意思上前去给正在等候的她打招呼——因为,当时我觉得自己这么上前去拿那本杂志的行为基本跟乞讨没什么区别。于是,她走了,又上了班车。我跑了一段路,追那班车。没追上。这是《童话大王》给我的最美好的回忆,现在还有,以后也会有,就好象留在血液里一样,不会因为作者的变质而遗失。
另一件事情,那就是购买舒克还是贝塔或者皮皮鲁鲁西西牌电脑的事情。当时郑似乎就成立了以上述名字为商标的公司,把一些儿童玩具、衣服或组装电脑高价出售。我没成受害者,那是因为我父亲怎么也不肯花几万块钱买一台专用于打游戏的微电脑——他去广州花九千多给我弄了一台。但是,我为此耿耿于怀了好一阵子,觉得广州组装的电脑破而且晦气,远不如标了舒克还是贝塔或者皮皮鲁鲁西西牌子的组装机器好用。并且,因此我也间接的怨恨我父亲,直到自己开了家电脑公司完全明白了一些事情以后。
现在的郑渊洁,每天在做什么?做一个PJ罗琳的梦?那需要写出类似的作品来,而不是满口荤段子体现自己的“直率”,他与罗永浩不一样。罗是在倡导自由而且面对的是成年人;而郑渊洁一方面不希望在孩子们面前落伍,一方面又希望创造出成年人的市场,这不啻是痴人说梦。看着这个老男人每天如同戏子一样东奔西走还不忘在BLOG上学一个叫郭敬明的奶油小作家每天曝光自己的言行举止,真是让我不得不感慨这是个偶像坍塌的时代。
我想,郑的骄傲是当初他的读者们都很牛逼,但似乎有更多的牛逼成年人还是各种版本的小学一年级课本的读者,在一个儿童读物匮乏的年代,《童话大王》的流行是毋庸置疑的,就如同在宗教信仰无法成为广泛的道德行为约束的参照物时人们就去奉信邪教一样——而且都是逐步变质:纯童话逐渐演变为说教,说一些普遍存在但基本无法改变的社会问题、教育问题乃至民生问题却不指明还只能朦胧状态发觉这些问题的孩子们如何去应对;新兴宗教则从诱骗傻逼们相信救世主的存在并进一步教唆他/她们反政府——当然,两者都要从直接受众者那里获取物质利益。
现在我已经年近三十,如果有了孩子,我会不会让他去读一个这样的人的作品?不,我宁可我的孩子去看些小猫小狗的成年人看上去矫情而且傻逼的文字,至少那能让我的孩子觉得世界还是美好的,还是可以幻想的。
所以,中国永远都不会出现PJ罗琳,那个胖光头?他已经是一台做秀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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